黨徽遭冒用宣傳罷免 國民黨中市黨部轟選舉奧步按鈴申告

國民黨臺中市黨部17日至臺中地檢署按鈴申告,指黨徽與黨名遭冒用進行反宣傳。(寶智華攝)

臺中街頭近2日出現2輛宣傳車,掛着國民黨黨徽的海報「726投同意,救回國民黨」。國民黨臺中市黨部認爲會造成民衆誤認爲「國民黨支持罷免案」,17日提出嚴正聲明與澄清,並前往臺中地檢署按鈴申告,對司機與承租人提告違反選罷法及刑法違造文書罪,查明幕後推動者。

國民黨臺中市黨部主任委員顏文正、副主委張書華、羅際勳等人17日下午2時30分前往臺中地檢署,由顏文正、張書華共同按鈴申告,並發表聲明,國民黨從未授權任何團體、個人以「救回國民黨」爲名進行罷免宣傳活動,也未使用國徽進行任何政黨政治操作。

顏文正指出,這2輛宣傳車未經國民黨授權就使用黨徽、黨名,車體廣告寫着「7.26投同意,救回國民黨」,並在同意罷免的投票格內蓋章,極易誤導民衆認爲國民黨支持罷免案,等於是反宣傳的選舉奧步。

張書華表示,這2輛宣傳車從昨天起在臺中市區大小街頭遊走,臺中市黨部已掌握車牌號碼,決定對司機與承租人提告涉嫌違反選罷法與刑法「僞造文書罪」,至於司機與幕後人士的身分爲何,一切由檢方調查釐清。

張書華指出,這2輛宣傳車冒用政黨名義,誤導選民,不僅嚴重損及國民黨名譽,也違反選罷法及刑法,這是惡意誤導選民的行爲,是一種認知作戰、政治操作,更破壞公平選舉原則,呼籲所有團體及個人,尊重政黨智慧財產權及標誌權,不要利用政黨名義從事未經授權的政治活動,共同守護臺灣民主的基本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