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憂被強制停工 工總:產業界不支持空污法修正草案
工總理事長潘俊榮。圖/本報資料照片
近期立法院提出空污法第30條修正草案,工總表示,在蒐集相關產業公會的意見後,認爲草案包括縮短許可證展延有效期間、由企業承擔地方政府未能及時準駁的責任,以及在審查要件中增加不確定的概念,恐導致產業營運不穩定,影響我國空污治理效能與行政信任,呼籲維持現行管理機制。
工總表示,修正草案將許可證展延有效期間由「3至5年」縮短爲「2至5年」,不利於空污治理與維持程序品質,而許可證展延下限改爲2年起跳,將大幅增加事業單位的行政人力成本與公文往返負擔,且地方環保局每年案件暴增,恐導致審查積壓,反造成失效風險。此外,實務上頻繁申辦無助於改善污染,徒然增加行政成本。
工總表示,草案將展延審查期間限縮爲「僅得延續兩個月」,由產業承擔地方政府未能及時完成審查的後果不合理,綜觀全國約8000家中大型廠商皆倚賴操作許可持續運作,其中逾5成爲高科技光電半導體業、石化業、鋼鐵業、水泥業、國防產業及各中大型企業鍋爐。地方政府因審查積壓導致強制停工,恐造成大規模上下游斷鏈與經濟損失,許多產業如鋼鐵、水泥等連續運轉設備,若強制停工將造成不可逆損害。
工總指出,草案使地方政府在展延審查時,得以「有健康風險之虞」爲由,變更原許可內容,該條文雖出於公共健康考量,但因規範模糊、空白授權,反而可能衍生執行不確定性與重複管制。
此外,工總也說,公私場所使用易致空氣污染物質或排放有害空氣污染物等系由地方主管機關審查認定,各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標準不一,易造成各地方公私場所使用不同標準,對於資源循環及國家淨零政策並無助益。
工總表示,近期因美國實施或研議對各國輸美產品加徵關稅,各國陸續展開關稅措施及貿易談判等不確定因素造成之國際關稅變化與地緣政治風險,產業經營已十分辛苦,盼立法院能體察民瘼,維持現行管理機制,避免對企業營運、污染防治與行政秩序造成重大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