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捷運站拍陸軍營區男子遭法辦 士檢點出軍方烏龍不起訴
杜姓男子去年在北捷淡水站外持相機拍攝陸軍營區,營區少校發現報警處理,杜男遭依違反要塞堡壘地帶法罪嫌送辦,但檢方清查確認「淡水營區」非要塞堡壘管制區,偵結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杜男2024年6月4日上午10時許在臺北捷運淡水站外,持單眼相機朝陸軍關渡地區指揮部聯合兵種第一營區拍攝。
營區林姓少校輔導長髮現後,認定營區是國防部依要塞堡壘地帶法公告的要塞管制區,非經國防部特別命令不得攝影,遂報警處理,警方詢後依違反要塞堡壘地帶法「非受國防部特別命令而於要塞堡壘地帶攝影」罪嫌將杜男送辦。
杜男供稱,其攝影處是公開場所,爲劃設管制區,他上網查詢,也查出該處並非要塞堡壘地帶法公告的區域。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清查,國防上所必須控制、確保的戰術要點、軍港、軍機場,稱爲要塞堡壘;要塞堡壘及其周圍必要區域(含水域),稱爲要塞堡壘地帶。
要塞堡壘地帶法明定,適用要塞堡壘地帶法的「要塞」、「堡壘」,則由國防部命令定之。
檢方函詢陸軍關渡地區指揮部,北捷淡水站後方是否爲要塞堡壘地帶法覈定並公告的管制區域,指揮部回覆該處爲「淡水營區」,不屬於要塞堡壘管制區,則杜男的拍攝行爲與要塞堡壘地帶法無涉。
檢方認定,杜男犯罪嫌疑不足,偵結不起訴處分。
士林地檢署。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