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致木瓜、竹筍等農損 竹山受災農民7/29前可申辦現金救助

▲竹山鎮所產桂竹筍。(圖/資料照片,竹山鎮公所提供,下同)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造成災害,竹山鎮農木瓜、冬瓜及農業設施嚴重受損,農業部爲照顧農民,已於15日公告辦理現金救助,期限到7月29日止;南投縣政府籲請受災農民攜帶地籍謄本正本或土地所有權狀、身分證、私章、農會帳號等文件,向鎮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縣府農業處表示,竹山鎮災後經認定,符合農業救助條件,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本次救助項目,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救助額度進行,內容包括:1. 木瓜(果樹五):每公頃10萬元;2. 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蔬菜二):每公頃4萬1000元;3. 冬瓜(蔬菜三):每公頃4萬7000元;4. 仙草(特用作物一):每公頃4萬1000元;5. 菇舍-傳統式:每公頃25萬5000元。

農業處提醒,這次救助作業程序及期限,從公告翌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7月16日至7月29日止),並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受災農民請把握期限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