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真槍進議場質詢!新北議員爭取警局建立獵槍保管流程

新北市議員馬見今天帶真槍進議會質詢。記者葉德正/攝影

新北市議員馬見今天在議會質詢,在會議主席與議會秘書長同意下,帶着「獵槍」進場質詢,他指出,內政部警政署今年3月公告實施「原住民漁民自制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但新北市府對於「集中保管」與「個別保管」根本沒有準備好,一般族人很難備有鐵櫃、警鈴及監視器,要求市府儘速建立相關制度,保障族人權益。

馬見指出,原住民申請持有自制獵槍,應先通過16小時的獵槍安全訓練及測驗,取得合格證書,另自制獵槍應必須由轄區警局送交國防部,完成安全檢測,而獵槍及其主要組成零件或彈藥,應存放於原住民族地區,採集中或個別保管。

馬見說,個人保管須具備鐵櫃、警鈴及監視器;集中保管須由部落或團體設置庫房,鋼筋水泥構築、並有24小時專人看管、並有錄影監視、消防及溫溼度控管設備等等,這對於族人或部落而言,都是相當難以達成的。

馬見說,集中保管部分,涉及部落共識、獵人的參與,必須透過部落會議及行政資源的投入,才能順利推動,新北市的原住民族人僅有兩千多名族人是居住於烏來區,有超過六萬名原住民族人,是從全國55個原鄉遷居到新北。生活在都市住宅的族人們,沒有自行設置槍櫃、保全、監控的條件,又無法以組織部落來作集中保管。

他要求,原民局與警察局會同內政部警政署聯合召開說明會或座談會,並與烏來4個部落積極合作討論,針對共同保管提出可行方案,第三是主動進入各區,針對都會區的原住民族人進行新法規內容的說明與輔導,並公開說明派出所集中保管作業標準及流程。

警察局長廖訓誠指出,目前新北市原住民自治獵槍證照有210張,依照許可管理辦法,就是集中、個別保管規定,至於存放派出所,依法是要因爲天災與搬遷等問題,對於議員提出建議,會持續與內政部溝通,並提出相關具體規畫。

對於今日帶槍入議場,馬見表示,他有取得大會主席與議會秘書長同意,同時也有攜帶合法證照,同時沒裝彈也沒有裝火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