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50顆喪屍煙彈!役男回營交貨被抓 毒品上游竟是「現役軍人」

▲陸軍役男回營帶喪屍煙彈遭幹部查獲,新竹地檢署偵結起訴3人。(圖/記者楊永盛翻攝,下同)

記者楊永盛、劉人豪/新竹報導

一名陸軍109旅的曹姓役男,2024年11月收假時,攜帶50顆喪屍煙彈回營交貨被幹部查獲,新竹地檢署偵辦後,查出上游的馮姓軍人,以及涉嫌做僞證的楊姓男子,新竹地檢署依陸海空軍刑法等罪嫌起訴3人。

新竹地檢署指出,馮姓軍人於2024年10月間,在新竹湖口某軍營及桃園八德等地,以2000元至5000元不等價格,販賣含有依託咪酯毒品的煙彈,給同營區軍人共7次。2024年11月9日與楊姓男子議定以6000元販售5顆毒品煙彈,並約定由曹男取貨,而曹男爲獲得2顆煙彈報酬,協助將該批毒品攜入營區交予楊男。

同年11月10日下午2時許,曹男取貨時,馮男交付45顆毒品煙彈,請曹男一併攜帶回營區,曹男共計攜帶50顆毒品煙彈返回營區。經部隊收假安檢查獲而扣得毒品煙彈50顆及聯絡用手機1支。楊男經檢察官以證人身分傳喚訊問時,關於其有無向馮男購買毒品,並聯系曹男協助攜入等重要事做不實證述。

新竹地檢署依販賣第三級毒品、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僞證等罪嫌,對3人提起公訴,審酌依託咪酯煙彈危害社會甚深,馮男、曹男身爲現役軍人,竟目無法紀將此毒品攜帶入營區,且意圖販售或販賣與軍中同袍,危害社會安全且損及國軍戰力,請從重量刑,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