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山拍鳥誘食歪風再起? 林業署:最高可罰50萬元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近日接獲檢舉,有拍攝鳥類的民衆誘食引鳥,如查獲最高可罰50 萬元。圖爲情境照片,非當事人。圖/臺中分署提供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臺中分署近日接獲民衆檢舉,指大雪山有攝影者餵食引誘鳥類進行拍攝,分署指出,2021年以來沒有相關檢舉與裁罰案,爲遏止不當拍鳥歪風再起,每天增加4組人力,不定期在熱門賞鳥景點巡查,若發現可處50萬元罰金。

臺中分署指出,已在大雪山林道23.5K賞鳥平臺及小雪山資訊站停車場等熱門賞鳥景點,架設監視攝影機。2021年曾配合錄影舉發,查獲民衆爲拍攝藍腹鷳,無視禁止餵食鳥類牌示,利用饅頭碎屑引誘藍腹鷳靠近。

保七警察第五大隊臺中分隊及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後認定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事實明確,判處緩起訴一年,須當庭提交悔過書並繳交1萬5000元罰金。

大雪山地區鳥類資源豐富,是知名重要賞鳥景點之一,吸引賞鳥客攜帶望遠鏡與攝影器材,留下珍貴身影。臺中分署指出,以往發現拍鳥歪風,有透過餵食、鳥音引誘鳥類靠近,甚至改變環境或捕抓野生鳥類行爲,不但干擾鳥類生活習性,更可能連帶影響棲地內的所有野生動物。若發現不當餵食誘拍,將依法移請檢警偵辦。

民衆如任意拋撒飼料、丟棄垃圾或食物,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最高可處新6000元以下罰鍰,如誘拍或干擾保育類野生動物,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2條,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臺中分署表示,民衆如發現有騷擾、虐待或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或餵食誘拍鳥類等情事,可即時聯絡臺中分署鞍馬山工作站04-25877905、25877907或通報當地警察局處理。

大雪山是知名賞鳥景點,經常吸引大批民衆捕捉珍貴鳥類蹤跡。圖/臺中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