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不認女兒是他的 不能父不詳!3年過去前女友出手了

打死不認是他的女兒,3年過去前女友出手了,成功訴請確認親子關係存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相戀後並同居,小萱也自阿國受胎生下女兒,但自從女兒出生後,阿國雖曾給付一些扶養費,而LINE對話紀錄也有女兒以「爸爸」稱呼阿國,但阿國後續未按時給扶養費,如今更是對小萱與女兒置之不理,阿國甚至已無法聯繫,小萱項想讓女兒「父不詳」,因此訴請確認女兒與阿國的親子關係存在。

法院審理,阿國對此表示,他與小萱之前是男女朋友,也有同居過,後來雙方因故分手,他也確實有買過尿布、奶粉給小萱,但小萱生的女兒是誰的孩子,沒有經過鑑定無法不知道,要先等鑑定結果出爐。

法官檢視對話紀錄,小萱:「想約你帶妹妹去驗DNA,要不然你說妹妹不是你的女兒,你都不幫忙養妹妹,你都跟我說很多理由逃避責任」、阿國:「我有說過不是嗎」、小萱:「你很會逃避責任,妹妹已經快3歲了,你纔拿幾萬塊給我,而且每次跟你拿很困難,你只跟我說你不給就叫我回去」。

阿國:「有哪一次我沒給你還真的不懂」、小萱:「謝謝你還會想到我們,我餓肚子也沒關係,只怕妹妹沒爸爸」、阿國:「我們就算分開了妹妹還是我女兒,你有幸福也是幸福快樂」。

法官考量,爲確認真實血緣關係之有無,法院民事裁定要求阿國,應於指定時地前往接受親子血緣鑑定,但阿國並未前往,導致無從比對釐清血緣關係,堪認阿國確有故意拒絕配合親子血緣檢驗之情事。

因此,依據相關規定及最高法院判決意旨,阿國既然故意不從法院所命進行親子血緣檢驗,加上小萱所提證據資料,堪認小萱主張女兒是從阿國受胎所生,可信爲真實。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訴請確認女兒與阿國的親子關係存在,即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