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燒錢!公投首案啓動就花9.2億 罷免1立委1700萬元起跳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本報資料照片)
今年除了大罷免,立法院也提出公投案,外界關注選務量能以及經費是否足夠支應;中選會今(9)日說明,以往辦理全國性公投案,首案預估要9.2億元以上,接下來每增1案至少增加1.5億元以上,另外區域立委罷免投票則是每案約1700萬至1800萬元,大選區則需約2000萬元,而公投投票日依法是今年8月23日,應於公民投票日90日前,就相關事項予以公告。
中選會表示,今年若有公投依法公告成案,則依《公投法》所定,公民投票日定於每二年的8月第4個星期六,今年落在8月23日,另依《公投法》第17條所定,主管機關中選會應於公民投票日90日前(今年至遲落在5/24以前)就相關事項予以公告。
中選會指出,《公投法》是立法院通過施行的法律,而立法院依《公投法》第15條、第2條等規定就「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決議所交付之公投案,應符合該法所定要件,選務機關也依法處理,皆屬當然,中選會若收到立院決議交付之公投案,則會依《中選會組織法》、《公投法》等法律規定做適法之處理。
針對經費,中選會說明,以1案公投辦理爲例,預估至少約需9.2億元以上,而初估每增加1案,則另至少增加1.5億元左右,至於今年預估數則應依實際成案數暨選務人力等再予估算;區域立委則平均每案約需1700至1800萬元的選務經費,選區人數規模較大者則約2000萬左右。
中選會說,若以最近一次的立法委員罷免案爲例,例如第10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2選舉區陳柏惟罷免案經費爲1932萬元,至於今年預估數則應依實際成案數暨選務人力等情況再予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