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啓臣、顏寬恆等5藍委罷免案成立 中選會:8/23投票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8)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通過第新北市第11選區國民黨立委羅明才、臺中市第2選區國民黨立委顏寬恆、臺中市第3選區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臺中市第8選區國民黨立委江啓臣以及新竹縣第2選區國民黨立委林思銘罷免案等5案罷免案宣告成立。(示意圖/資料照片)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8)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通過第新北市第11選區國民黨立委羅明才、臺中市第2選區國民黨立委顏寬恆、臺中市第3選區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臺中市第8選區國民黨立委江啓臣以及新竹縣第2選區國民黨立委林思銘罷免案等5案罷免案宣告成立;中選會表示,除羅明才案外,其餘4案皆發現涉嫌僞造連署,已移送最高檢察署,罷免案預計在今年8月23日舉行投票。
中選會表示,針對羅明才罷免案,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新北市第11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9萬6636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爲2萬9664人以上,該罷免案提出之連署人人數3萬6111人,經查對後符合規定人數3萬878人,不符合規定人數5233人。
顏寬恆罷免案,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臺中市第2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30萬2779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爲3萬278人以上,該罷免案提出之連署人人數3萬7156人,經查對後符合規定人數3萬1398人,不符合規定人數5758人。
楊瓊瓔罷免案,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臺中市第3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6萬251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爲2萬6026人以上,該罷免案提出之連署人人數3萬1519人,經查對後符合規定人數2萬6657人,不符合規定人數4862人。
江啓臣罷免案,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臺中市第8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1萬595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爲2萬1060人以上,該罷免案提出之連署人人數2萬6730人,經查對後符合規定人數2萬1839人,不符合規定人數4,891人。
林思銘罷免案,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新竹縣第2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3萬2865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爲2萬3287人以上,該罷免案提出之連署人人數2萬9827人,經查對後符合規定人數2萬4112人,不符合規定人數5715人。
中選會表示,羅明才罷免案發現連署前死亡人數4人;顏寬恆罷免案發現連署前死亡人數4人、有僞造情事人數3人;楊瓊瓔罷免案,連署前死亡人數2人、有僞造情事人數5人;江啓臣罷免案發現連署前死亡人數44人,有僞造情事人數3人;林思銘罷免案發現連署前死亡人數1人,涉有僞造嫌疑;中選會將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職務告發之規定移送最高檢察署。
中選會指出,今日委員會議除決議前開罷免案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外,也討論通過上開罷免案工作進行程序表,在今(18)日罷免案成立之宣告後,28日前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8月3日投票人名冊編造完成,8月13日至8月22日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8月19日前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8月23日投票、開票,8月29日前審定罷免投票結果並公告罷免投票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