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誰弱誰有理”,讓司法裁判更有公信力

本文轉自:人民網

說法·寫進“兩高”報告的那些案例

打破“誰弱誰有理”,讓司法裁判更有公信力

“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請大家跟隨人民日報記者,一起去看一看那些寫進“兩高”報告的案例。

行人周某在闖紅燈過馬路時,與駕駛電動自行車正常行駛的凌某相撞。凌某連人帶車摔倒在了馬路另一側由東向西行駛的機動車道內。

此時,由東向西的信號燈剛剛由紅變綠,劉某駕駛的汽車正好起步。凌某恰巧倒在了劉某的左前側車輪下,遭車輛輾軋。

事後,周某因害怕逃離了現場。凌某被送至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作爲馬路上“弱勢羣體”的行人,撞倒車輛引起傷亡,構成犯罪嗎?

而作爲道路交通參與者中的“食物鏈頂端”,汽車撞死了人,哪怕沒有過錯,是不是也會被判承擔責任?

今年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裡的一件“人撞車”引發的交通肇事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金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