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砂石船輪機長違法登岸 處拘役30日繳納罰金後可望出港

2025年10月16日澎湖縣/1日因輪機員違法偷溜上岸而遭法辦,大陸這艘循小三通載運砂石到澎湖卸貨的「星東18號」砂石船,就因缺輪機員不能出港,滯留在澎湖尖山碼頭已半個月。(資料照片)

大陸一艘循小三通載運砂石到澎湖卸貨的「星東18號」砂石船,1日在澎湖尖山碼頭卸砂石時,船上的洪姓輪機員趁無人注意,違法偷溜下船,並騎船邊工作人員的機車企圖離開港區被港警查獲,被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送辦,以致砂石船在無輪機員下無法出港滯留在澎湖已半月。

13日,澎湖地方法院馬公簡易庭判決出爐,洪姓輪機長犯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第1項後段之罪,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近日繳清罰金後即可離境。

檢方起訴書指出,洪紫清(59歲)爲大陸地區人民,受僱擔任大陸籍星東18號砂石船輪機員。10月1日上午11時30分許,砂石船爲載運進口之砂石予皓仁預拌企業有限公司,停泊在尖山砂石碼頭,但洪紫清明知大陸地區人民入境臺灣地區,應先向我國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入境,卻於同日17時23分許,自砂石船下船,並騎乘普通重型機車離開尖山碼頭商港管制區,但2分鐘後,就遭高雄港務警察總隊澎湖港中隊員警攔查,而以現行犯逮捕。

然而,爲確保船舶安全操作和海上人命安全,《航行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置標準》有依國際、國內航線,和特種用途船舶及娛樂漁業漁船等不同類型的船隻,包括船的總噸位、主機推進動力、航行區域及船舶類型而異,對船舶進行最低船員人數和資格的要求規定,其中最具體基本就是船長、輪機員、船員等職位都要有。

也因此,「星東18號」砂石船的輪機員因案被留置後,在船上無輪機員下,又不能出港,所以迄今一直僅能繼續泊停在尖山碼頭,等輪機員「歸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