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女子出差酒醉被總經理性侵 隔壁「熱心」房客錄音成關鍵證據

新北市一名男子前年對熟睡中的12歲女兒性侵得逞,事後雖曾打電話向女兒道歉,但出庭時仍辯稱「酒醉不記得」,新北地院判他4年2月徒。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住飯店時聽到隔壁傳來奇怪的聲響,內地一房客好奇錄下聲音,意外成爲強姦案的證據。據大陸媒體報導,一名銷售總監袁琳梅與公司總經理莊向凱2023年一同外出應酬,酒醉後被總經理帶到房間性侵得逞。期間,酒店前臺工作人員看到監控畫面,曾試圖幫助袁琳梅,卻被總經理莊向凱拒絕。

袁琳梅醒來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但不確定自己是否被侵犯,莊向凱則否認,稱只是幫她清理嘔吐物。事發半個多月後,袁琳梅到派出所報了案,但卻面臨舉證的困難,所幸檢察官在檢查酒店CCTV畫面時,看到事發房間外涉案酒店房間隔壁的一位客人小高突然開了門,走到涉案房間門口停留了幾分鐘,並且有掏出手機的動作。

據瞭解,因爲酒店隔音差,小高當天因爲聽到隔壁傳來有牀挪動和撞牆的聲音,還有微弱的女性反抗聲,出於好奇跑到涉案房間門口,並錄下2分鐘的莊向凱的聲音和袁琳梅無意識的呻吟聲。因爲有了直接的客觀性證據,2023年11月10日,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莊向凱,即使莊向凱事後多次改口更企圖潑髒水稱,以強姦罪判處莊向凱有期徒刑4年。

酒店工作人員多次想提供幫助 遭加害人拒絕

2023年9月22日,因有重要業務要洽談,新銳公司的銷售總監袁琳梅同公司的總經理莊向凱一起出差,並分兩間房入住酒店,這兩間房互相挨着。

當晚9點左右,袁琳梅和莊向凱約客戶一起吃飯。吃了約一個小時,酒量不佳的袁琳梅便醉倒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晚上11點左右,飯局結束。莊向凱送客戶出門離開,接着折返回飯店包廂,將失去意識的袁琳梅橫抱出飯店,打車回了酒店。

酒店前臺工作人員小李看到不省人事的袁琳梅時,還問莊向凱需不需要讓保安幫忙一起攙她上樓。莊向凱拒絕了,堅持公主抱把袁琳梅抱進電梯。

小李不放心,還是通知樓上保安接應一下袁琳梅和莊向凱,並時刻留意樓上的監控。當小李在監控中看到莊向凱把袁琳梅抱回他自己的房間時,她還讓保安去敲房間門,想着讓保安幫着把袁琳梅送回她自己的房間。保安敲了幾次門後莊向凱均無迴應。小李又在前臺撥打莊向凱房內電話,表達了同樣的意思,但莊向凱表示「不用」並掛了電話。

被害者起牀時全身赤裸 半個月後看CCTV決定報警

直到次日凌晨4點多,袁琳梅才醒過來。她發現自己竟然是在總經理的房間,且全身赤裸,莊向凱就睡在她的隔壁牀,而她自己的衣服則散落在房間各處。

由於自己內心也不確定侵犯行爲是否發生,袁琳梅並沒有第一時間報警。2023年9月27日,袁琳梅跟丈夫通了個電話,表示自己「有點難受」。疑似被強姦這件事情她說不出口,怕對家庭造成影響,也怕丟了這份高薪的工作。

10月3日,袁琳梅又來到事情發生的那家酒店,請求調取監控。在監控中,她發現了實際情況與莊向凱所說不相符的地方——莊向凱說是刷不開她的房門纔將她送到自己房間,而監視畫面顯示,莊向凱是直接將無意識的袁琳梅抱到他房間,並沒有刷卡失敗這一過程。

10月6日,袁琳梅找到莊向凱對質,並錄了音。這次對質,莊向凱只承認當晚他確實把袁琳梅抱回了自己房間,併爲了處理她腿上的嘔吐物而脫了她的褲子。

但當袁琳梅質問爲何自己醒來時一絲不掛、爲何不讓自己回自己房間時,莊向凱卻說:「根本沒有發生過這種事,你不要污衊我的人格,這會對公司產生不利後果。」

10月10日,事發半個多月後,袁琳梅到派出所報了案。2023年11月7日,公安機關以犯罪嫌疑人莊向凱涉嫌強姦罪移送檢察院審查批捕。

但由於袁琳梅對當晚是否發生了強姦並不確定,且報案時間較晚,一些人體DNA證據已完全滅失,證實案發當晚房間內相關事實的證據已破壞殆盡。單單靠袁琳梅不太清晰的記憶,來指控莊向凱犯強姦罪,顯然是不夠的。

檢察官發現隔壁房客偷偷到涉案房間外錄音 成關鍵證據

辦案檢察官一幀一幀重新排查酒店監控視頻時,細心的他發現,在莊向凱抱着袁琳梅進屋後約半個小時,也就是2023年9月23日凌晨1時30分,住在涉案酒店房間隔壁的一位客人突然開了門,走到涉案房間門口停留了幾分鐘,並且有掏出手機的動作。

檢察官當機立斷,抱着這些疑問在當天晚上10點多立即聯繫辦案民警,並冒着大雨前往事發酒店,辦案民警也隨之趕到現場。幸運地是,該名小高爲常住房客,當時仍在酒店居住。小高說:「當晚遇到了很奇怪的事情,我還走出房間去看了,所以即便過了一個半月,也記得比較清楚。」

在事發的9月23日凌晨1點30分,習慣熬夜的小高本來正躺着玩手機,卻隱約聽到隔壁房間有動靜,有牀挪動和撞牆的聲音,還有微弱的女性反抗聲。出於好奇,小高走出房門,循着聲音來到莊向凱的房間門口,還特地看了眼房間號。酒店的隔音效果比較差,小高站在房門口去聽,聽到的聲音更清楚了,他便用手機錄了下來。

小高大概錄了2分鐘,錄音裡能清晰聽到莊向凱說話的聲音,但錄下來的女聲卻明顯不是在和他「對話」,而是無意識的呻吟。公安機關連夜讓小高做了筆錄並完成手機勘驗。通過比對音頻記錄時間、酒店走廊監控、案發當天同樓層其他房間入住情況,確定該音頻證據系涉案房間內聲音的記錄。

有了這樣一份直接的客觀性證據,2023年11月10日,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莊向凱。

總經理被批捕 受害者反被停發工資

而在莊向凱被批捕後,袁琳梅承受着更大心理壓力。她很快被移出了公司的員工羣,工資停發。她的精神狀態也很差,兩次前往醫院就診,醫生診斷其爲焦慮抑鬱狀態。有一天,在去接孩子放學的路上,注意力難以集中的她還摔了一跤,摔成骨折。

2023年12月18日,此案移送至檢察院審查起訴。在知道檢察機關掌握這份錄音證據後,莊向凱的供詞開始變得反反覆覆,每一份供述都不盡相同。莊向凱依舊不承認發生性關係,只表示有過一些猥褻行爲,他前後供詞自相矛盾的地方也有很多。

經審查,檢察機關認爲,犯罪嫌疑人莊向凱採用暴力、脅迫等手段,違背被害人的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24年1月17日,檢察院以莊向凱涉嫌強姦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月26日,此案開庭審理。

庭審最後,莊向凱方繼續向袁琳梅潑髒水,表示袁琳梅雖然進房間前是睡着的狀態,但進屋後意識清醒了,她是因爲自己業績不行怕被開除,才用這種方法來勾引老闆,勾引不成便反咬一口,事後找莊向凱談話也不過是爲了訛一筆錢。

2024年4月2日,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以強姦罪判處莊向凱有期徒刑四年。

檢察官呼籲遇到性侵要留下證據 嘆:熟人間發生的強姦會讓被害人更爲難

辦案檢察官表示,不同於陌生人的強姦,熟人之間發生的強姦會讓被害人更爲難。被害人袁琳梅在遭遇了這樣的事情後,第一時間考慮到的還是維護公司利益,在結束出差後才試圖尋求解決辦法。然而,她卻遭到了領導的強硬拒絕,這使她感到無助,最終選擇了報案。

對於此案,辦案檢察官有很深切的體會:「此案發生在公司上下級之間,從案發到判決,被告人都拒不認罪,甚至往被害女性身上潑了很多髒水,讓她在已經受到心理創傷的時候揹負罵名,陷入孤立無援的狀態,行爲實在是惡劣。」

辦案檢察官提醒,如果遭遇類似情況,要儘快固定現場證據,保留與犯罪嫌疑人的交流記錄,及時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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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