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涉侵權遭起訴 聲請「容忍」續用遭法院駁回
德商代表(右)去年跨海來臺到法務部陳情大立光涉嫌侵權。圖/業者提供
德商Mvtec今(5)日發佈新聞稿指出,大立光去年因涉嫌盜用德商的影像檢測軟體被臺中地檢署起訴,大立光董事長林恩平當時宣稱,已開始汰換該軟體不再使用。惟德商兩度去函要求限期提出合法使用授權證明,大立光拒不提供且向智慧財產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德商在侵權官司判決確定前應「容忍」繼續使用該軟體,日前被智財法院裁定駁回聲請。
大立光吹哨者向德國原廠MVTec檢舉,指大立光向MVTec購買「HALCON」影像檢測軟體後,自行破解大量盜拷使用,涉嫌侵害著作權,公司及10名高層被臺中地檢署,以違反著作權法和詐欺罪起訴,目前法院仍在審理中。
對此,去年6月7日大立光股東會林恩平受訪表示,被起訴侵權是員工無心之失,反控德商獅子大開口,還稱HALCON只是外觀檢測一個小軟體,絕對拒絕往來,已找到另一家「便宜又好用」的替代廠商。
不過,根據智財法院今年4月底的裁定指出,大立光不但仍在使用遭控侵權的軟體,甚至在德商要求出示合理使用授權時悍然拒絕,並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法院命令德商「容忍」大立光在判決定讞前繼續使用該軟體,否則將引發大立光產線機臺停擺、延誤生產及交貨,造成大立光營運成果和信用商譽受損等重大損害,與林恩平對外說法截然不同。
新聞稿還指出,大立光向智財法院聲請假處分,宣稱原本向德商MVTec在臺經銷商新亞洲儀器公司採購HALCON軟體開發版9套、運行版2,511套,約定買斷該軟體授權,大立光已取得該軟體完整合法授權,德商卻在去年5月3日、7月1日委任律師向大立光發函,要求大立光限期提出使用該軟體的完整文件及證明,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
大立光主張,公司已透過採購合約取得軟體合法完整的使用權利,現今精密光學元件產業市場競爭激烈,任何舉措均有導致大立光營運成果和信用商譽無法回覆的重大損害,因此提出假處分聲請,要求法院命德商在訴訟判決確定前,應容忍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其使用該軟體,亦無權要求大立光提供使用證明。
德商反駁,大立光只購買該軟體開發版9套,卻利用破解方式,大量安裝軟體開發版於其他電腦,侵害公司的重製權。他們對大立光有意見的是安裝超過9套開發版以外之其他電腦,請求大立光履行完整文件證明義務。況且,該公司迄今未向法院要求禁止大立光使用該軟體,只是要求拿出合法授權證明,何來重大損害或急迫危險?
智財法院認爲,大立光目前仍使用該軟體,德商對於其所有之著作權有遭受侵害之虞時,當然可做必要查詢。基於著作權人之權利,可以詢問大立光超出購買範圍的軟體開發版之來源。
法官認定,大立光就兩造爭執之法律關係是否有勝訴可能性、有無以假處分來防止發生重大損害或急迫危險的必要性等要件,均無法說明取信法院,因此裁定大立光聲請於法不合,不應准許。
大立光今日則發佈重訊表示,德商或媒體所稱之違法軟體並非本次法院裁定之標的或範圍,特此澄清。本公司生產營運正常,對財務及業務均未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