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頭設鴻門宴!叫小弟毆打潑熱水逼債 母遭拘禁女匯款贖人
桃園五旬王女不滿劉女欠錢不還,設局將劉女誘騙至桃園南門市場旁大樓拘禁,小弟王男掌摑、毆打,沸水澆淋身體多處,強逼劉女遠向大陸友人及女兒籌錢,5小時才獲釋,桃園地檢署依強盜等罪嫌起訴王姓男女,求處7年半至8年重刑。
起訴指出,51歲王姓女子因劉女欠她14萬餘元許久未還,心生不滿,於2024年7月間決定以暴力方式懲罰劉並要求立刻清償,王女隨即找來34歲的王姓男子協助,兩人計劃好之後,由王女佯裝邀請劉女於同年7月18日中午和另名邱姓女伴一起到桃園市桃園區文化街某大樓餐敘。
劉女當天中午欣然赴宴,一進門,只見王女、王男及另名不認識男子,隨即遭王男限制行動,王女則先行迴避;王男隨即質問劉女爲何欠王女的錢不還,欺負王女,緊接着即掌摑劉,又徒手毆打多下,劉哭泣求饒,王男毫不理會。
王男甚至拿滾燙沸水澆淋劉女身體多處,令劉身體承受極大痛楚,直到劉女允諾立即聯系親友籌措款項清償債務,王男才通知王姓大姐頭再度現身,並將劉女的行動電話還給劉,讓她去聯系親友籌款。
受威脅的劉女被迫向中國大陸鄒姓友人借款2萬元人民幣,於當日下午2時5分轉帳到王女指定帳戶,但因尚有約人民幣1萬6700元未結清,王女竟再度拿沸水澆淋劉女,命令她繼續籌錢。
劉女在劇痛及恐懼之下,又聯系在大陸的許姓女兒請求協助償債,許女得知母親遭王姓男女拘禁及受人身攻擊後,痛斥2人行爲已觸法,但王姓男女置之不理,2人明知許女與債務無關,仍基於強盜犯意由王男持續毆打劉女,讓母女倆保持聯繫,使許女因擔憂母親安危而無法抗拒要求。
許女允諾出面向友人借款還債,向友人先後借得人民幣1萬1000元,並分別於同日下午2時53分許、3時51分許轉帳至王女指定帳戶,王姓男女認爲當天討債目的已達成,於傍晚5時讓劉女離去。
檢方認爲,王姓男女涉犯以強暴方式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及強盜罪,審酌被告王女雖對被害劉女擁有債權,但被告2人以殘酷方式對待劉來達成目的,犯罪情節嚴重,且2人否認犯行,就各自涉案情節避重就輕,犯後態度不佳,以及主要攻擊者爲王男等情,建請法院斟酌,就以強暴方式剝奪他人行動自由部分,分別判處王女、王男各2年及2年6月徒刑,就強盜部分,分別判處王女7年6月、王男8年徒刑。
劉姓女子去年7月18日中午受王女邀請到桃園南門市場旁大樓餐敘,沒想到進門就被拘禁毆打逼着還錢,最後跨海向大陸友人和女兒籌錢求救才獲釋,桃園地檢署依強盜罪將王姓男女起訴並求處重刑。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