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非法漁業 臺灣遞交WTO漁業補貼協定接受書
駐WTO代表團羅昌發大使於18日遞交至WTO秘書長Ngozi OKONJO-IWEALA。(中華民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打擊IUU!爲維護漁業資源及接軌國際趨勢,賴清德總統已簽署批准世界貿易組織(WTO)漁業補貼協定接受書,由駐WTO代表團羅昌發大使於18日遞交至WTO秘書長Ngozi OKONJO-IWEALA,成爲第90個存放會員,爲該協定達2/3、111名會員存放之生效門檻,邁進一步。
WTO於2022年6月17日第12屆部長會議採認通過漁業補貼協定條文,包含禁止補貼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IUU)漁業、禁止補貼針對過漁魚羣(OFS)漁業、協助開發中會員能力建構、成立專責委員會處理會員透明化義務並提供諮詢,並於WTO總會員數166個之三分之二、111個會員完成國內審議程序且交存於WTO後,漁業補貼協定始生效。
漁業署表示,2013年起,我國先後制定或修正「預防、制止和消除IUU捕魚之國家行動計劃」、「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及「漁業法」部分條文,規範我國漁船不得從事IUU漁撈行爲,及確保無以OFS爲目標漁業活動。鑑於WTO漁業補貼條文內容與我國漁業管理政策相符,因此正式交存該協定接受書以表支持,且將持續參與國際間漁業談判,以共同守護漁業資源永續。
漁業署指出,近年全球逐漸重視保育海洋資源、避免過度捕撈漁業行爲,該協定可促使WTO會員國減少對過度漁撈的補貼行爲、提升漁撈資訊公開透明,並擴大與其他國際組織及區域漁業管理組織間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