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搞權錢交易家族式腐敗 前湖北省委書記蔣超良遭雙開
前湖北省委書記蔣超良因遭空大搞權錢交易和家族式腐敗,非法收受鉅額財物,遭中共中紀委「雙開」。圖爲蔣超良資料照。(中新社)
10月27日,中共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委員、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蔣超良,被開除黨籍、公職,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蔣超良 資料圖蔣超良1957年8月出生,曾任吉林省省長、湖北省委書記等職。
今年2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員會網站發佈消息,蔣超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通報稱,蔣超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共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職工錄用等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借用管理及服務對象車輛,安排他人支付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失職失責,造成不良影響。
蔣超良並被指貪婪腐化、恣意妄爲,將公權力作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和家族式腐敗,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貸款審批、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表示,蔣超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相關規定,經中共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蔣超良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察員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蔣超良長期在大陸金融系統工作,先後擔任交通銀行董事長、國家開發銀行行長、中國農業銀行董事長、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長、中共湖北省委書記等職。曾受前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賞識,調任調任人行銀行司副司長。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後,蔣先後被派往人民銀行深圳分行和廣州分行擔任行長,協助時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副省長王岐山,處置問題金融機構風險。後升任人行行長助理。
新冠肺炎事件期間,他因防疫不力等問題遭到中國網友批評。2020年2月13日,蔣超良被免去中共湖北省委書記一職,由時任中共上海市委副書記、上海市長應勇接任。同年3月6日,辭去湖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23年起任中共全國人大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