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錢交易搞形象!西藏前主席齊扎拉遭「雙開」移送法辦
西藏自治區前主席齊扎拉被雙開送辦老搭檔受賄3.43億人民幣剛判死緩。( 微信公衆號長安街知事資料照)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2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西藏自治區黨委副前書記、區政府前主席、大陸十四屆全國政協前常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前副主任齊扎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雙開」處分,並收繳違紀違法所得,移送法辦。老搭檔西藏自治區前黨委書記吳英傑上週甫因受賄3.43億人民幣被判死緩。
齊扎拉長期和西藏自治區前黨委書記吳英傑搭班子主持自治區黨政事務,兩人同時於2021年10月卸任。2024年6月16日,吳英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2024年12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今年7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吳英傑受賄一案。因受賄3.43億餘元人民幣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查,齊扎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長期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共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撥付公款用於違規接待,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爲他人謀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謀利;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毫無敬畏之心,與商人老闆沆瀣一氣,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融資借款、公司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齊扎拉嚴重違反中共黨紀,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中共黨紀律處分條例》大陸《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齊扎拉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據《北京日報》微信公衆號「長安街知事」指出,齊扎拉,藏族,1958年8月生,雲南香格里拉人,198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齊扎拉長期在雲南、西藏兩地工作,曾任雲南省委常委、迪慶州委書記,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區政協黨組副書記,拉薩市委書記等職,2017年1月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區政府主席。
2021年10月,齊扎拉任第十三屆全國人大民族委副主委,2023年3月任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農委會副主任。
2025年1月23日,中紀委監委網站發佈通報,齊扎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