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同意權公聽會 檢察官任司法院長違檢審分立受質疑
總統賴清德日前重新提名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在內的7名大法官,立法院3日舉行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同意權案公聽會,邀請林騰鷂(前排左起)、黃銘輝、賴秉詳、黃國鍾、胡博硯(後排左起)、蘇子喬、林裕順等學者專家與會發表意見。(鄧博仁攝)
總統賴清德日前重新提名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在內的 7名大法官,立法院3日舉行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同意權案公聽會,院長韓國瑜出席主持。(鄧博仁攝)
總統賴清德日前重新提名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在內的 7名大法官,立院於今(3)日舉行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同意權案公聽會,邀請多位學者提供審查建議。其中有學者提到,檢察官擔任司法院長,違反檢審分立原則。另也有學者建議,應該重視檢察官、法官過勞問題。
總統府提名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蘇素娥及大法官被提名人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立法院將於下週起開始審查,今日先行舉行公聽會,邀集專家學者以及立院審查委員發言討論審查重點。
東海大學退休教授林騰鷂認爲,賴清德補提名的人選皆不適任,更痛批賴是濫用總統的大法官提名權。提名檢察官當司法院長,是違背檢審分家原則。在不良的大法官選拔制度缺失未改善前,對於賴清德提名名單均應加以否決。
林騰鷂也指出,賴清德這次補提的司法院長人選檢察官蔡秋明,只擔任過一、二審檢察署主任,要來擔任司法院長、擔任憲法法庭主席,顛倒了各級法院、各個法庭,檢察官應受法官指揮、節制的司法天理,賴清德提名這樣的人選,便是濫用總統權力的行爲,應該要受到人民的譴責。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黃銘輝則指出,這是第二次大法官審查攻防,朝野雙方應該要有共識,權力分立不是對抗,而是需要協調。黃銘輝也建議,提名階段應該讓立法院有更多參與,應該建立政治機制,讓立院參與提名,纔有一定協調性,不會只有對抗。
黃銘輝也說,讓憲法法庭持續運作,是總統、立法院都要負的責任,審查不要設定只過一個、兩個,應該讓應該讓憲法法庭運作,不過黃也建議,執政黨不應該再以「反對執政黨」爲理由,去否定大法官被提名人,這樣做法會嚴重扼殺司法獨立性。黃銘輝也說,在野黨則不應該以單一理念因素,如廢死爲由就全盤否定被提名人。
律師賴秉詳則建議,大法官更多審查應該就司法專業去探討,立法院詳實討論,目前在司法實務上的過勞情事,檢察官一股每月平均案件是60至70件,這次司法院長被提名人是檢察官出身,應該向其詢問過勞情形如何改善,包過合理加班費補償補休、有沒有可能增補書記官、司法官等。
賴秉詳也說,法官也有過勞問題,是否可曾聘法官助理、書記官。撇開政治因素,應該就實務面探討。另外,檢方出身作爲司法院長,不是說對出身有疑慮,而是未來當遇到檢院立場不一致時,以誰的意見爲主?
律師黃國鍾則說,司法院長掌控全國法官的人事,通常分兩派,院長派跟海選派,最重要的均衡,是互相勾結,這是我司法人事制度最大的缺失。對於法官獨立審判的精神影響,還有對孤鳥型的法官很不公平。
東吳法律系教授胡博硯則表示,沒有大法官很糟糕,有了大法官沒有發揮功能更糟糕,近期爭議表決額度是個大問題,憲法法庭是解決憲政爭議的方式,但用大法官解決院際棘手的政治問題,表決人數不足就會被質疑,所以審查大法官的政治立場是可理解的。
胡博硯表示,另外如果用單一立場來評斷大法官被提名人適不適當,有時候會過於速斷。這次提名的法官、檢察官以及學者,是有多樣性的,檢察官當司法院長確實特別,但若他符合資格,爲什麼不能當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