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肚腩狂頂害岳母「子宮下垂」? 女婿遭求償650萬結局超展開

新竹一名女婿與岳母因細故爭執,竟在廚房用肚子頂撞對方,導致岳母全身多處瘀青,事後更稱因此引發「痔瘡、子宮下垂」,怒告求償65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竹一名女婿與岳母因細故爭執,竟在廚房用肚子頂撞對方,導致岳母全身多處瘀青,事後更稱因此引發「痔瘡、子宮下垂」,怒告求償65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女婿僅需賠償10萬餘元,其餘天價求償全數駁回。被告不得上訴。

這起離譜案件發生在2023年3月2日晚間,範姓男子與張姓岳母在新竹住處爆發口角,當時岳母正在廚房洗碗,範男竟以身體衝撞其右側身軀,並用肚子頂壓她的後背,導致岳母受有右上臂、右下腹壁及右小腿瘀青、右胸壁疼痛等傷害。

事後,範男被依傷害罪起訴,刑事部分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定讞。岳母不滿,再提附帶民事訴訟,主張因這次撞擊,不僅造成外傷,後續更引發「膀胱、子宮、直腸下垂」,甚至痔瘡發作,多次就醫開刀,要求賠償醫療費50萬元及精神慰撫金600萬元,合計650萬元。

不過,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爲,岳母提出的醫療單據中,僅瘀青等外傷治療費用3萬餘元與本案有關,其餘包括:亞東醫院「痔瘡手術」3.3萬元:院方回函稱「痔瘡屬慢性病,與腹部撞擊無直接因果關係」。子宮、膀胱下垂等婦科就診紀錄:法院認爲這些症狀與外傷無關,且就醫時間相隔半年,難以認定是女婿造成。

至於60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院考量範男是岳母女婿,行爲確實違反倫常,但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岳母名下有不動產、範男月薪約3萬),最終僅判賠7萬元,加上醫療費總計10萬578元。被告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