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銷害命…70秒灌1公升調酒暴斃 起訴酒吧2人
酒吧舉辦酒精大胃王促銷活動,致參加者短時間飲酒後死亡,負責人、店長涉鍋失致死罪起訴。圖爲示意圖,非主辦業者。記者張宏業/攝影
檢方調查,北市信義區臺北妹酒之王(Relay Juicetail)酒吧信義店負責人曾予謙、店長陳柏誠,去年九月舉辦「一公升的眼淚」酒精大胃王促銷活動,限時八分鐘喝完一公升調酒退回五百元費用,「斷魂百香果」調酒爲伏特加二七○、百香調酒四三○及冰塊三○○毫升。
同月八日凌晨,工程師廿五歲張姓男子在酒吧櫃檯見聞促銷活動,花一分十秒喝下斷魂百香果,身體不適離開,步入該大樓地下二樓停車場旁廁所,急性酒精中毒死亡,當天上午被保全發現陳屍廁所報警,張的父親提告。
檢方指出,菸酒管理法明定酒之廣告或促銷不得有鼓勵或提倡飲酒情形,酒類標示管理辦法也明定,酒類警示標語有「短時間內大量灌酒會使人立即喪命」項目。
起訴指出,曾、陳作爲酒吧管理階層,明知酒之廣告或促銷不得鼓勵或提倡飲酒,且短時間大量灌酒可能使人酒精中毒立即喪命,仍舉辦違規促銷活動以求酒吧獲利;使用調酒含高濃度酒精,限制八分鐘飲完,短時間攝入有使人急性酒精中毒風險。
檢方認爲,兩人對參加促銷活動消費者,因參加導致的生命、健康風險,具保證人地位,有告知、防止參加者酒醉或酒精中毒危險的義務,卻未在場設警示標語,未告知或要求店員告知參加者活動危險性,無相關應對措施,致張參與活動後急性酒精中毒死亡,有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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