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人工生殖列報所得稅醫療扣除 財政部宣佈放寬扣除規定
財政部今天發佈解釋令,宣佈民衆從事人工生殖列報所得稅醫療扣除,符合一定條件將可放寬。記者賴昭穎/攝影
財政部今(16)日發佈解釋令,民衆至衛生福利部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進行人工生殖技術療程,如果相關機構非屬公立醫院、健保特約醫療院所且未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但相關療程相關醫療費用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覈准補助者,納稅義務人得於覈准後就該等醫療費用,減除接受政府補助及受有保險給付部分,列報支付費用年度綜合所得稅的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以付給公立醫院、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該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爲限。人工生殖機構倘未加入健保特約且未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民衆所支付醫藥及生育費原無法依規定列報扣除,配合近年政府推動相關人工生殖補助方案,相關機構執行人工生殖業務須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受相關法規監管,民衆至特約人工生殖機構進行人工生殖療程並申請政府補助者,其施術情形、補助施術項目及醫療費用須經主管機關審覈後覈撥補助,針對民衆至上述未加入健保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進行人工生殖療程,如該療程相關醫療費用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覈准補助者,放寬認定該部分費用符合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要件。
官員指出,納稅義務人申報適用上開規定者,應檢附人工生殖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補助覈撥的匯款證明或主管機關審覈補助通知,以扣除政府補助及保險給付後的實際負擔醫療費用,列報支付費用年度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此外,這項放寬措施對於尚未核課確定案件得予適用,以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