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觀光採果到水果旅行 休閒農業已是臺灣品牌
農業體驗遊程已是農業經營一部分,經過長期發展產業化,可謂農業、農村多重效益的代表之一。 (圖片提供/溫仲良)
【撰文/潘雲薇、餘麗姿攝影/潘雲薇】
臺灣休閒農業發展至今半世紀,最高一年吸引近3千萬人次遊客造訪,以農村魅力創造百億元消費產值。6年前臺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推出的「特色農業旅遊場域認證」,去年底新增永續及食農的認證;「臺灣生態旅遊與地方創生聯盟」也在去年底宣佈成立,臺灣農業旅遊發展不僅好玩,多元又繽紛。
全臺正值草莓季開跑,素有「草莓王國」美稱的苗栗大湖草莓園,在1968年開放果園觀光采草莓,寫下臺灣休閒農業的開端,至今歷時57年。「以前是觀光采果,現在叫『水果旅行』,不只採草莓,農場會教你怎麼種草莓,如何判斷成熟及甜度,爲什麼高架栽培等。」長期投入休閒農業的臺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秘書長游文宏說。
「體驗和解說是休閒農業的任督二脈。」游文宏指出,這不僅是食農教育,透過體驗展現農業的價值,遊客親手採摘草莓,還能透過解說學習到草莓品種、採收技巧,甚至瞭解土壤環境與栽培技術、參與栽種、體驗農家生活。
以農爲本的休閒農場,場區內農業生產用地需佔60%以上,非農業用地有10%土地可以蓋住宿、餐飲等建築,剩下30%作爲休閒、水土保持、環境教育等設施。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統計,截至去(2024)年11月底,有許可證並持續經營的休閒農場達398家,休閒農業區劃定共104區。
臺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秘書長游文宏深耕臺灣休閒農業近30年。
農場經營改寫農業定義 休閒、農業體驗納入《農發條例》
繼大湖草莓園後,1973年彰化田尾公路花園開辦、1980年臺北市成立木柵觀光茶園,奠定休閒農業的基礎,「觀光農業」成了那個年代最具代表性的休閒活動之一,包括1988年宜蘭香格里拉觀光果園開幕、1989年三富花園農場成立等;後來它們都轉型爲休閒農場,經營至今。
游文宏表示,隨小型觀光果園雨後春筍般成立、土雞城林立等,吸引大量遊客,但環境問題跟着浮現,未經處理的廢水和垃圾對農村生態造成威脅,還有法規問題,早期臺灣農業法規定義農業爲農林漁牧產製銷,着重生產、製造及銷售面,農地除了做農業生產,不能有其他用途。
他說,「遊客在果園停留超過2小時,就有廁所、涼亭,甚至停車的需求。」由於沒有法規可依循,產業界展開自救,在香格里拉創辦人張清來帶領下,希望政府重視經營型態改變的休閒農場法規適宜性。張清來因努力奔走,在業界素有「休閒農業教父」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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