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私房成員求解監控被打槍 鮑魚大亨直接放生...法界人士狠酸

▲男子林亦修專門偷拍女子裙底春光、泡湯裸露畫面牟利,日前聲請解除科技設備監控,想出門「賺錢賠償」遭打臉。 (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靠「創意私房」賣裙底、泡湯猥褻片撈80萬的林姓男子,日前聲請解除科技監控,想外出賺錢賠償,遭士院打槍駁回,理由是「有逃亡、滅證之虞」。但對照「連一鮑魚」前董座鐘文智炒TDR獲利4.7億、被判30年5月定讞,高院未裁定延長科技監控,讓他成功在空檔落跑,司法兩樣情讓法界人士狠酸:「偷拍犯管緊緊,重刑犯直接放生。」

30歲林男,化名「upupskirtsgogo」,從2021年起加入偷拍集團,專門拍攝女子裙底、北投湯屋裸身畫面,並以「無底系列」、「湯旅01」等名稱販售至「創意私房」網站與Telegram頻道,實際上架25部影片,其中19部有實際販售紀錄,合計獲利近80萬元。士林地院日前依妨害性隱私罪判有期徒刑5年6月,另依公然猥褻罪處拘役30日,並沒收偷拍器材與影片。

林男先前雖以30萬元交保,但仍被限制住居、禁止外出與出境,並強制配戴科技設備監控。林男近日向法院聲請變更監控方式與範圍,稱希望外出工作賺錢以賠償被害人,並提出「改爲持續配戴設備+定時回報位置」的替代方案。但法院不採信,並函詢檢察官意見,檢方認爲他罪重案多,仍有逃亡與串證風險,不建議放寬限制。

合議庭認爲,大衆性隱私不容侵害,關係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雖限制林男自由,但相較於羈押已屬輕微,目前也無更輕的替代手段能確保其接受審判與刑罰執行,因此認定仍須持續在家監控,最後裁定駁回聲請。

但這頭還在看緊緊,另一頭卻早就「開門放人」。「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因炒作存託憑證(TDR)獲利4.7億元,遭判刑30年5月定讞。原有科技監控,未料高等法院去年10月14日撤銷監控後,未裁定延長監控、也未通知檢方,讓鍾趁空檔成功潛逃。

更誇張的是,外界查無裁定書,才發現高院竟在事發5個月後,直到今年3月28日才補上裁定理由。對此,司法院坦承高院審理庭違反程序,將召開自律會議追責。

法界人士痛批基層法院對偷拍犯層層設限,高院卻在重刑犯面前「監控不續、裁定不發、人也不管」,質疑制度早已淪爲形式,更直言:「偷拍案林男說要上班賠錢都不放,鍾文智4.7億直接消失,這還叫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