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習會前夕 陸稀土出口管制加嚴
大陸商務部宣佈擴大稀土管制。圖爲早前一項展會上展示由福建各地稀土企業加工生產的產品。(中新社資料照)
大陸商務部昨宣佈對稀土相關物項進一步管制,包括境外稀土物項、稀土加工相關技術的出口管制,及若最終用於研發、生產十四奈米及以下邏輯晶片需「逐案審批」等,用以限制出口至海外國防與半導體用戶;另,鋰電池、人造石墨等關鍵材料也納入出口管制。
目前,中國大陸掌握全球逾九成稀土加工能力,廣泛應用於電動車、航空與軍工領域。大陸商務部表示,此舉是爲更好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但路透指出,此次發佈時機正值中美領導人預期於月底在南韓出席APEC前數週,可能成爲北京的談判工具。新加坡Edge Research創辦人Tim Zhang認爲,從地緣戰略角度,此舉可提升北京在峰會前的影響力及談判籌碼。
大陸商務部昨天發佈兩項公告,分別是對「境外相關稀土物項」,以及「稀土相關技術」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這是繼今年四月,大陸對多項重稀土金屬與永磁稀土磁鐵體實施出口管制後的進一步升級。
就「境外相關稀土物項」,大陸商務部除了對原產於中國大陸的金屬釤、金屬鏑、金屬釓、稀土永磁材料等「相關稀土物項」實施出口管制,自昨公佈日起實施外,也擴大了「境外管轄權」。
例如,若境外產品含價值比率達百分之零點一及以上的原產於大陸成分,或使用中方技術生產的稀土物項,均需中方許可,十二月起實施。
公告還表示,對涉境外軍事用戶、管制名單的出口申請原則上不予許可,子公司等分支機構亦納入管制,以及「用於軍事用途或者提升軍事潛力者」,原則上也不予許可。同時,若最終用途涉及十四納米以下邏輯晶片、二五六層以上存儲晶片及其生產設備、測試材料的出口申請,或具有潛在軍事用途的人工智慧的申請,要「逐案審批」。
至於「稀土相關技術」,大陸商務部公告列出,管制範圍包括稀土開採、冶煉分離、金屬冶煉、磁材製造、二次資源回收利用技術,和相關的生產線技術。
大陸商務部發言人昨天表示,一段時間以來,有境外組織或個人,將大陸稀土管制物項直接或者加工後再轉移,用於軍事敏感領域。但大陸商務部也強調,願透過多雙邊出口管制對話機制,促進合規貿易。
爲配合上述政策,大陸商務部、海關總署更聯合發佈四則公告,對超硬材料、稀土設備和原輔料、鈥等五種中重稀土、鋰電池和人造石墨負極材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更新「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自十一月八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