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式勒索」插手經營 美企提心吊膽
川普政府插手私人企業,被美企CEO形容是「激進的投資人」。(歐新社)
美企已建立起防禦體系,應對華爾街知名維權股東艾康(Carl Icahn)和佩爾茲(Nelson Peltz)等人逼迫執行長設法提高股價。如今,企業需要擔心的是新類型投資人:美國總統。
川普以非同尋常的方式,讓政府插手美企,包括入股美國鋼鐵公司,要求Nvidia輝達(又譯英偉達)和超微半導體(AMD)將中國市場的部分營收上繳政府。五角大樓上月宣佈持有美國大型稀土開採商MP Materials的15%股份。上週,英特爾更同意讓美國政府取得價值89億美元的10%股權。
律師、銀行家與學者指出,這些發展可能預示美國正從吹噓的自由市場體系,逐漸轉向歐洲、甚至中國與俄羅斯較常見的「國家資本主義」模式。
美國政府此前也曾介入企業經營。歐巴馬政府在2008年金融危機後持有銀行和汽車公司的股權。但專家認爲川普的舉措打破所有慣例,且更爲激進,他挑中的公司並非瀕臨崩潰,倒閉了也不會像金融危機中銀行破產那樣引發全球金融連鎖反應。
白宮強調,這些投資確實出於國安考量,否認入股關鍵企業會破壞自由市場。但馬里蘭大學歷史系名譽副教授西西利亞表示,他從未見過美國針對特定企業而改變貿易政策的先例,「最不客氣的解讀就是,這是對成功的勒索」。
與艾康等傳統激進投資人透過推動企業分拆業務來提升股價不同,川普的要求,不管是要求企業「自己吸收關稅成本」或撤換執行長,往往並未明確與股東回報掛鉤。
更廣泛的問題則是此舉讓普通股東失去保障。紐約大學公司治理教授洛克表示:「我們習慣控股股東追求私利,現有法律還能處理這類情況。但若政府鼓勵企業終止業務海外外包,公司法律體系就尚無經驗處理。」
法律專家指出,拒絕川普要求並非易事,對政府提告也無濟於事。《晶片法》未明確授權政府入股,但部分條文的措辭仍可被解讀爲賦予此類權限。
川普政府插手私人企業,被美企CEO形容是「激進的投資人」。(歐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