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董座評論京華城「被傳喚警告」 北檢:查沈慶京不法犯行
▲施威全去年11月曾被檢察官以京華城案證人身分傳喚出庭。(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菱傳媒》董事長施威全8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聲稱自己在北檢偵辦柯文哲案期間,曾因針對京華城撰寫相關文章,遭檢察官傳喚詢問,質疑檢察官干預言論自由,這篇文章被大批網友分享引起討論。據瞭解,北檢去年底查到威京集團爲爭取京華城容積率,想找學者幫忙製造輿論聲勢,被提及的施威全剛好在1個多月後發表文章,纔會傳喚施威全釐清撰文緣由。
施威全曾任新北市經發局局長、陸委會主委辦公室主任,2024年11月12日因京華城案被傳喚到北檢時,僅簡短告訴記者:「我今天是以證人身分出席,其實檢察官也辛苦了,勞師動衆的」;現場媒體追問「有捐政治獻金給柯文哲嗎?」、「是否有出現在柯文哲的隨身碟中?」施均未正面迴應。
時隔半年多,施威全突然在臉書發文表示,他當時被傳喚作證也覺得莫名其妙,直到檢察官說明爲了之前在媒體上發表的京華城案評論文章,「我文章裡批評檢察官搞錯《都市計劃法》,檢察官問說是誰要我寫?誰支付稿費?稿費付到何方?問題很無厘頭。」
▲施威全認爲檢察官以傳訊手段干擾言論自由。(圖/翻攝施威全臉書)
施威全文稱:「我碩士念建築與城鄉所,博士念法律,論文寫《都市計劃法》,針對京華城案,有資格、也敢論法理主張柯文哲無罪,這是專業上的堅持」,「回辯之餘我恍然大悟,原來檢座對文章不滿,勞師動衆耗費公家資源只爲警告我」,「檢察官不該提問,更不該對此評論,否則就是政治審查言論」。包括民衆黨副秘書長許甫等455人轉發分享這篇文章。
據瞭解,檢察官當時發現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曾在與公司法務長討論京華城案時,提及如何推動爭取容積率,當時楊姓法務長表示要拜託施威全幫忙寫文章,1個半月後,果然有平面媒體登出施威全撰寫的「容積獎勵本質就是圖利,京華城關鍵在有無故意違法」。由於這篇評論文章出現的時機與論述巧合,檢察官因此以證人身分傳喚施威全,瞭解撰文緣由,釐清是否與沈慶京在京華城案涉及不法犯行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