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高中以下學校取消電費補助 教部澄清:是回歸地方預算支應

教育部表示,114年度高中以下學校的電費差額已由中央全額負擔,地方並無額外負擔;115年度起,僅是依照既有制度迴歸正常財政機制。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長侯友宜昨在校長會議爆料中央將停止補助各校電費,引起在場校長譁然。教育部今天表示,此說法非事實,事實上,114年度高中以下學校的電費差額已由中央全額負擔,地方並無額外負擔;115年度起,僅是依照既有制度迴歸正常財政機制,並非取消補助。

教育部表示,此舉是根據行政院於113年3月27日及7月8日相關會議決議,高中以下學校電費優惠電價及前期凍漲電價差額,應迴歸地方自有預算支應;但考量114年度預算編列期程緊湊,爲了避免銜接不及影響學校運作,114年度差額暫時由中央政府全額支應,教育部也編列59億,此爲過渡措施。

至於115年度起,教育部表示,相關電費差額將回歸既有財政機制支應,是迴歸正常財政責任分工,並非刪減或停止補助。同時,因「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中央釋出更多財源予地方,地方財力更形充裕,可支應相關經費。

教育部再強調,一向重視學生受教權益與學習環境,114年度已主動承擔全部電費差額。若將政策誤導爲「立即取消補助」,不僅與事實不符,更易造成社會誤解與不安。呼籲教育政策攸關學子受教權益,不應作爲政治操作工具,也會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確保各級學校穩定運作。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