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帶面膜「含1成分」!遭海關罰6千元 大票人傻眼:第一次聽到

一名前往荷蘭的交換生因爲攜帶含有特殊成分的面膜,遭到海關罰錢。(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近年來各國的出入境檢疫、規定越發嚴格,像是旅客入境臺灣攜帶肉類或加工肉類時,須向防檢署申報檢疫,甚至連泡麪、罐頭內含的肉類都有相關規範。然而近日一名前往荷蘭的交換生表示,自己帶去的面膜含有蘆薈成分,竟然觸犯該國入境法規,被海關帶往小房間檢查,最後被開罰150歐元(約臺幣6000元)。文章曝光,許多網友留言,第一次聽到這個規定。

1名女交換生在Threads發文稱,自己帶去荷蘭的面膜,含有aloe extract(蘆薈萃取)的成分,然後當地海關一看到面膜,就非常仔細的檢查成分,最後開了一張處罰令,內容爲未經許可將受保護植物進口,且屬刑事犯罪。她無奈表示,「解鎖荷蘭第一張罰單,下次在臺灣一定查好管制物再入境,也不敢再帶面膜出國了,罰款臺幣6000!還扛得住。」

對此,網友紛紛留言,「好貴的罰單,不愧是荷蘭」、「這根本是超冷門地獄知識」、「天啊,不敢相信」、「這真的是花錢買經驗,出國前都要先了解當地的法令」、「第一次看到這種規定,傻眼」。

部分有類似經驗的民衆還補充,「其實進歐盟最好不要帶動植物種類的產品,他們很容易查大包小包遊客」、「這張罰單我也吃過,當時100歐元,也是面膜,含蘭花萃取液,一堆中藥都沒事,就它有事,還是幫人帶的,從此以後不幫人帶來路不明的東西」、「路過順便提一下,蘭花莖石斛也有做成飲料衝飲,中成藥也有很多雷的,要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