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警爆料裝備、嫌犯餐費陋習 警局強調「都有編列預算」
臺南市1離職警察爆料警用裝備與車輛不是警員自購,就是警友捐贈,警局強調都有編列預算汰舊換新。(讀者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臺南市警局表示,警政署都有配發裝備,部分警員爲了更好用合身,纔會自費添購裝備。(讀者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臺南市1名20多歲警員7月離職,近日上網紅節目爆料警界陋習,不僅隨身警用裝備需自行購買,連警車也是民間捐贈,辦案期間更要負擔嫌犯的餐費,灰心之餘纔想離職。臺南市警局4日聲明,警用裝備由警政署提供,市警局針對警用車輛與刑辦費都有編列經費覈銷,端看各警分局有無落實執行。
該名離職警爆料,臺南市警界的裝備、車輛很多都由民間捐助,質疑基層警員穿戴着警友捐贈的裝備、開着警友捐贈的巡邏車,若遇上該警友違規,該如何下手取締?並稱辦案時,從嫌犯就逮到移送地檢署期間,都要自掏腰包買便當給嫌犯供餐,無形中降低警員辦案的意願。
網紅節目播出後效果引起網友譁然,警界更一片等着看好戲的心態。
臺南市警局坦承有警友捐贈裝備的管道,強調是民間企業主動表達意願,並非強迫。市警局今年度編列5900萬元汰換逾期使用年限的警用車輛,已完成汰換汽車50輛、機車225輛,並持續逐年編列預算,加速淘汰老舊設備。
市警局說明,防彈衣、秘錄器與槍套等警用裝備皆由警政署統一採購配發,足以滿足全體外勤員警使用需求,部分警員爲個人需求,纔會自費購買更新款或更合身配戴的裝備。
對於刑案嫌犯餐費問題,市警局強調每年編列310萬元給臺南市刑大與16個分局覈銷支出,調查發現實際覈銷的單位不多,可能是沒有落實執行。
臺南市警局強調警界制度與裝備均已大幅提升,避免外界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