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偽造悠遊卡退票萬餘元 臺鐵報案

日前才傳出有17歲高中生破解悠遊卡晶片編碼,改寫金額「無本儲值」後刷退變現,不法獲利逾60萬元,近日又傳出有民衆持僞造悠遊卡,在臺鐵臺北站售票窗口辦理電子定期票退票,成功獲利逾1.2萬元,凸顯悠遊卡資安問題。

鐵路警察昨指出,昨天獲報已着手偵辦,目前已掌握特定對象,強調僞造悠遊卡變現行爲至少觸犯3條刑法,每一條最重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悠遊卡公司昨天表示,公司建置多層資安防護機制,透過各種風險參數,對於異常交易進行偵測,針對任何不法的行爲,都會進行及時監控及追查,以維護交易安全,保障合法用卡人的權益。

對於僞造悠遊卡變現案,悠遊卡公司表示,悠遊卡公司已事先掌握並向警方報案,目前積極配合警方偵辦,並與運輸業者共同遏止不法行爲,呼籲民衆不要以身試法。

據瞭解,犯嫌在7月6日、7月9日在臺鐵臺北站持僞造定期票票卡退票,順利得手逾1萬2951元,其中包括7月6日2筆,共退3366元,7月9日3筆,共退9585元。

鐵警臺北分局指出,昨天受理臺鐵公司提出詐欺、僞造文書及妨害電腦使用案告訴,嫌疑人涉嫌持僞造悠遊卡進行退費,全案依規定受理並掌握特定對象積極偵辦中。

鐵警呼籲民衆切勿因貪誤蹈法網,恐觸犯至少3條刑法,包括第339條以詐術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第359條無故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60萬元以下罰金;第210條僞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