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3-3選商 聚焦時程

經濟部力拚6月公佈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選商草案。圖/臺電提供

經濟部力拚6月公佈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選商草案,歐洲商會10日彙整離岸風電開發商、供應鏈業者意見,提供經濟部。除將不強制國產化之外,據瞭解,評選機制將聚焦於開發商財務能力等,並納入ESG要素。

至於時程方面,開發商看法不一,部分業者因3-1、3-2皆有投入,希望3-3能有充分的準備時間;也有其他業者認爲,爲了盤點本土供應鏈產能,支持儘早公佈選商草案。經濟部官員則表示,10日的交流爲歐洲商會主辦,僅帶回業者建議。

據瞭解,會中業者關切6月是否將公佈選商草案,官員對此表示,會盡最大努力達成目標,亦談及3-3期評選機制特別聚焦開發商的能力,例如技術能力或財務能力,同時也會納入ESG等要素,希望作爲臺灣離岸風電新機制的起點。

由於每家開發商手上案場進度不一,部分開發商反應,目前投入3-1、3-2時程太緊張,首要目標是讓這些案場能如期完工,因此希望3-3選商時程能給予開發商們充分的時間評估海域情況等。

有開發商認爲,3-3雖然將不強制國產化,但及早公佈3-3草案仍有助於確認市場規模和訂單走向,不宜受到3-1及3-2的震盪而無限拖延,支持經部明確說明選商時程。

知情人士表示,儘管業界對於3-3選商啓動的時程意見不一,但對臺灣整體再生能源發展而言,關鍵在於不應受困3-1與3-2許多爭議,進而拖延並影響社會對再生能源的信心。企業對綠電的需求將在2030年後達到高峰,政府若能透過3-3選商重建市場制度,不僅有助於穩健推進能源轉型,也才能真正迴應護國羣山對穩定綠電的迫切需求。

經濟部官員指出,能源署目前的工作內容,就是盡力讓3-3選商草案能如部長郭智輝預期時間公佈,現在積極收集各方意見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