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女嫌無收入!46命恐無力償還 最重僅判5年徒刑
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火造成46人死亡、41人輕重傷,檢方依過失致死、失火兩罪向高雄地方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火造成46人死亡、41人輕重傷,長期霸佔茶具行後方套房的黃女及郭男遭控涉案,郭男遭檢方諭令6萬元交保,而黃女則遭聲押禁見獲准,檢警除了持續補強證據外,目前已經着手清查黃女名下財產,避免黃女脫產,但據瞭解,黃女目前並無收入,名下財產價值不高,即便後續遭法院判賠,恐也是無力償還。
根據檢方調查,黃女與郭男13日深夜在城中城一樓的「海祿堂」茶具行後方套房內飲酒聊天,過程中黃女疑似拿出檀香粉和鐵罐點燃驅蚊。酒過三巡後,黃女和郭男發生口角,郭男不爽晚間11點多先行離開,14日凌晨黃女疑似未注意罐內檀香粉還沒完全燒完,就直接倒在垃圾桶後返家,因此釀成此次嚴重火警。
檢警調查時,黃女說詞反覆,檢方依過失致死、失火兩罪向高雄地方法院聲押禁見獲准,但黃女因疏失引燃大火,涉犯過失致死罪,最重可判5年徒刑,失火罪最重僅能判1年徒刑,依「擇一從重處罰」原則,害死46條人命結果最重頂多被判5年徒刑。
城中城大火死傷慘重,傷者及死者家屬後續勢必提出民事求償,檢方爲了防止黃女脫產,已經行文相關單位清查黃女名下所有財產並先行扣押,但經過初步瞭解,黃女目前並無收入,辦案人員認爲就算黃女名下有財產,價值應該也不高,即使最後法院判賠,預估她也無力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