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助推人民的美好生活升級
廖敬文
作爲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永恆命題,城市更新的內涵與實踐正不斷豐富深化。“城市更新”概念最早由美國提出,源於美國《1949年住宅法》,旨在爲市中心區拆除重建提供法律支撐。而今,其理念與實踐已在全球範圍內歷經演變,更加契合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城市化需求。
近日,財政部公示2025年城市更新行動評審結果,包括北京在內的20個城市成功入圍。中央財政計劃補助超過200億元人民幣,大力支持這20個城市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其目的在於探索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機制,補齊城市基礎設施的短板弱項。在中央政策背景下,探討持續推動城市更新的必要性、主要領域及意義,能更好地服務於“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爲人民”的理念。
根據《關於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城市更新的主要領域包括加強既有建築改造利用,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整治改造,開展完整社區建設,推進老舊街區、老舊廠區、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造,修復城市生態系統以及保護傳承城市歷史文化。這八大任務聚焦人民羣衆所需,以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四好”建設展開。
首先,持續推動城市更新,成爲緩解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與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矛盾的重要手段。當下,民衆對生活品質的要求日益提高,城市更新已從早期的快速擴張階段步入更爲注重內涵提升與可持續發展的新階段。這一轉變不僅順應了城市發展規律,更是解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矛盾的關鍵舉措。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民衆對居住環境、公共服務、文化體驗、生態環境等方面的要求,已從“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城市更新通過老舊小區改造、老舊廠房改造等優化城市存量空間資源配置,直接回應民衆的需求升級,從而緩解發展“不充分”問題。
其次,城市更新也是擴大內需的重要抓手。在不確定性風險加大的國際形勢下,立足國內、依託強大的國內市場是保持我國經濟行穩致遠的戰略基點,而城市更新是暢通國內大循環的核心環節之一。特別是通過城市更新等手段激發內需潛力,是增強我國經濟韌性和自主性的關鍵。城市更新作爲擴大內需的重要途徑,通過實施包括既有建築改造、老舊小區整治、完整社區建設等在內的八大任務,不僅能直接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條件,還通過盤活存量資產、提升基礎設施水平,爲國內企業創造巨大的市場需求,有效對衝關稅等外部需求波動帶來的影響,穩定國內生產和就業。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計,2024年全國共實施城市更新項目6萬餘個,完成投資約2.9萬億元人民幣。這爲暢通國內大循環、做強經濟內循環提供了有力支撐。
再次,城市更新不僅是傳承地域文化基因、塑造城市特色的重要手段,也是探索特色城市建設的必經之路。一方面,城市不僅是鋼筋水泥,更是城市歷史與文化的容器。城市更新項目需與原有歷史文化緊密結合,應堅持“保護第一、應保盡保、以用促保”的原則,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融入城市更新的每一個環節,確保城市文化的連續性和獨特性。尤其北京作爲首都,其城市更新需更加註重首都功能的完善與歷史文化的保護。北京市近年來的多個老工業遺址城市更新項目,均在保留工業文化遺存的基礎上,賦予其新的生命力。同時,城市更新還需將經濟價值與文化價值相結合,通過引入現代文化消費元素,如文創公益、展覽休閒等,打造具有吸引力的城市消費場景。這既弘揚了傳統文化,又促進了地方經濟的發展,是探索特色城市建設、提升城市競爭力的有效途徑。
探索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機制,對於實現社會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具有重要意義。這一機制通過統籌協調政府、市場與社會力量,確保城市更新的過程與成果惠及全體市民,最終達成共建共享的根本目標。
可持續機制通過區域協同規劃和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有效打破“點狀更新”造成的空間割裂與社會資源分配不均,將局部更新納入城市整體發展戰略,避免弱勢區域被遺忘或邊緣化。其核心在於普惠性公共服務全覆蓋,確保全體居民都能公平享有優質的公共服務資源和城市發展紅利。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機制,確保更新行動能夠持續響應人民對美好生活日益增長的需要,最終讓城市發展的成果真正實現全民共建、全民共享。(作者是北京海開控股產業發展中心產業研究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