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品把小四生當賊「報警鬧烏龍」 二寶媽2千字控訴!盼市長討公道

誠品480誤把逛街母女認成賊,被警方帶回後才知烏龍一場,二寶媽2000字控訴,要盧市長出面主持公道。(圖/中時資料照、翻攝誠品網站)

臺中市魏姓母親於昨日(15日)帶着兩名年幼女兒至七期誠品百貨480店用餐與購物。然而,當逛至一半時,卻突遭多名員警攔截,並以涉嫌竊盜爲由將其帶往派出所,導致母女三人受到嚴重驚嚇,尤其是孩童情緒迄今仍無法恢復平穩。經查證後,警方確認爲烏龍事件。

警方獲報到場,將母女三人帶回派出所。(翻攝畫面)

警方獲報到場,將母女三人帶回派出所。(翻攝畫面)

事後,誠品480店透過媒體向魏姓母女致歉。然而,魏母表示誠意不足,僅透過媒體表達歉意,無法真正體現誠意。魏母盼望誠品480店能在官網或臉書等公開社羣平臺上,對於此事做出詳盡說明與正式道歉,才能藉此教育孩童「每個人都會犯錯,但只要勇於承認,就是很棒的人」。

魏母於昨日下午與兩名分別就讀國小四年級及六年級的女兒一同至誠品480店消費,但突然被五、六名員警攔阻並帶回派出所。此事不僅令魏母驚愕,兩名孩童更嚇得嚎啕大哭。爲此,魏母特向臺中市長盧秀燕提出公開信,請求協助主持公道。

誠品480店今日坦承疏失,並表示將與合作之保全公司及品牌廠商檢討改善處理流程。對於此次事件所造成顧客驚擾,誠品480深表歉意,並承諾持續關懷並慰問魏姓母女。

魏母強調,她希望能誠品480店在官網或臉書上向大衆致歉,同時說明事件緣由。魏母表示,如此一來,也能讓孩童明白「這樣也能讓孩子知道,其實每個人都會犯錯,這是個教育的機會,只要勇敢道歉就是很棒的人。」

盧市長媽媽您好:我是臺中市民,也是一位帶着兩個孩子的媽媽,15日在臺中市逛街,突然和小孩被抓進去警察局,現在出來了,仍心有餘悸,事情是這樣的。

當天中午到誠品480用完餐後,從B1往上逛街,逛到5樓誠品時,在兒童區突然被五位以上身穿警察制服的警員攔住去路,詢問我身分證字號後,就要把我和小女兒帶到警察局,但我要求,要等大女兒回來 (在其他區看文具)。警員說,等越久圍觀的人會越多,並且不讓我尋找大女兒。在我堅持下,一等到兩個小孩到齊,警察押着我們三人坐電梯往下,往警察局移動時,我忍不住開口詢問,請問我們爲什麼要去警察局?是因爲什麼事情?當下警員也沒有跟我們解釋,只是讓賣場物流(報警者)跟我們解釋,說你們有竊盜。他們說,是拍貼機被竊盜,我和大女兒沒有進去過拍貼機,詢問小女兒有沒有進去過,她說有進去過,所以要抓我們去警察局調查,後來我們配合前往警局。大陣仗被一團警察帶走,小女兒到了警局,就開始狂哭。

到警察局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暨市政派出所),警方一開始把我們當犯人一樣安排在有兩個手銬的位置,並沒有拿出證據來說是竊盜什麼。過了半小時,警方把我們移動到警察休息室後,慢慢有警員跟我們解釋說是誤會,沒有監視器也沒有發現機器被破壞,拍貼機廠商打來警局和我通電話,說他有看到一個小女孩一直在按螢幕後,陡然蹲下,他以爲小孩拿一字起子,破壞下方放錢的設備,才趕緊通知商家檢查機器下方。

後來賣場物流跑來警局說,因爲聽到服務檯告知,又有樓管告知,怕人會跑掉,所以趕緊報警,我詢問賣場物流有沒有去確認機臺,是否有受損情形?他回答說:沒有去看。賣場物流說誠品480主管很會怪罪他們,若竊盜沒抓到就會是他的錯。所以警察後來說是誤會,物流跟我們簡單道歉後就請我們離開,當下覺得權益受損,有跟物流表示不接受他的道歉。

整件事情感到疑惑的事項有幾點:

(1)警察把我攔住,雖然有穿制服,但他們一開始沒有告知是那個分局派出所、職稱,也沒有跟我說明是什麼原因,一羣人就要把我帶走,這樣執法程序是否有問題?事後知道是竊盜案,卻來了5名以上的警察,這樣陣仗是否太大?讓我以爲我和小孩是犯了什麼大案件,再來這樣的陣仗造成我的孩子很大的陰影,她們以後害怕而不敢找警察求援怎麼辦?

(2)一開始我表明還有另外一個小孩(大女兒),我要求必須要等我另一個孩子,警察說等越久、圍觀民衆會越多?在我強烈要求下才讓我等到我的孩子。警察這樣的行爲是否太沒有同理心?如果我太軟弱而直接被帶走,這樣我另一個孩子的安危怎麼辦?

(3) 誠品480報案前不用先查證?不用先確認現場狀況?不用先調監視器?應先確認後再報案,內部的確需要再教育。

(4) 誠品480報案時不需查證事實,就可以有大批員警到場抓人入警局,是否有服務財團之嫌?

(5) 我請求保留並提供現場執法員警身上密錄器檔案,通常警察執法身上應該會有密錄器,以免事後爭議,我請求保留並提供該檔案,釐清事情發生經過。而且這件事情也可以做爲範本,讓警察可以思考更合乎法律程序也更具有同理心的處理方式,不要再有類似的事件發生。

(6)整件事情,我與孩子好像就這樣被隨便地帶到警局,然後隨便地說誤會一場,叫我們可以走了。我是回到家後才被家人詢問,爲何沒有報案三聯單?這樣的處理程序是否太輕率潦草?

(7)我寫這封信是想提出我的疑問與擔心,我也不知道能獲得什麼安慰或賠償,因爲傷害已經造成了。我的孩子當下真的很害怕,當場大哭,我以爲我們犯了什麼天大的罪,纔會需要出動這麼多警員把我們帶到派出所。而且是我問爲什麼要去派出所,才大致跟我說明,若我沒有詢問,是否會毫無告知的將我們抓進警局?

(8)身爲一個臺中媽媽,一個人帶着兩個小女孩,發生這種事情,這難道不讓人擔心害怕嗎?

最後,請求,臺中市政府,嚴格要求誠品480商場,針對今日事件,提出改善措施,希冀能保護臺中市民的人身自由安全。另外也請六分局調查此案件,看其中是否有警員執法不當情形,並施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