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逛誠品「變竊賊」被警帶回派出所 女童嚇哭!竟是烏龍
臺中市魏姓女子15日帶2名國小女兒至「誠品480」,中午用完餐後到5樓逛街,突然被多名警察攔住並帶第六警分局。(翻攝誠品網站)
臺中市魏姓女子15日帶2名國小女兒至「誠品480」,中午用完餐後到5樓逛街,突然被多名警察攔住並帶回所,小女兒被指涉及竊盜及毀損,魏小姐嚇得不知所措,女兒也怕到哭,最後竟是烏龍一場,警方訊後將報案的林姓保全依誣告、妨害名譽及妨害自由罪嫌送辦。
當時母女三人被警方帶回旁邊的派出所。(翻攝畫面)
警方獲報到場瞭解狀況,隨後就把母女三人帶回。(翻攝畫面)
魏小姐表示,昨天中午帶就讀國小4年級和6年級女兒到西屯區「誠品480」吃午餐,飯後逛到5樓時,突然被5名身穿制服的警員攔住,詢問身分證字號後,就要把她和小女兒帶回警察局。
魏女嚇一跳,要求等大女兒回來會合,警員卻說,等越久圍觀的人會越多,但在她堅持下最後仍會合。魏女說,移動過程中忍不住問「爲什麼要去警察局?」報案保全說,拍貼機被竊盜及毀損,但她和大女兒沒進去過拍機,但小女兒稱有去過,於是一起到所瞭解。
魏女表示,到派出所後,警方把她們安排在有兩個手銬的位置,沒提出竊盜證據,過了半小時,警員解釋是誤會。但小女兒當時驚嚇到狂哭,大女兒則相當害怕。
魏女說,在警局時,拍貼機廠商有致電至警局和她通話,說有看到一名女童在按螢幕,突然蹲下,他以爲小孩拿一字起子,破壞下方放錢的設備,才趕緊通知商家檢查機器下方。事後雖是烏龍,但兩名女兒身心受到傷害,她不接受保全道歉。
警察局說明,林姓保全當日接獲服務檯通知位於商場的拍貼機遭到破壞,經該樓層樓管提供涉嫌人照片,向警方報案後指稱魏女爲竊嫌,員警到場即向雙方詢問事發經過,案發地點屬公衆得出入之場所,且周遭尚有其他逛街民衆,警方考量當事人名譽,先請魏女等人隨同員警回距商場10公尺的派出所等候,未使用逮捕等強制行爲。
經查該廠商僅因機器出現異常即認遭人破壞偷竊,林男未盡查證義務即向警方報案,並擅自留置魏女及其親屬,造成當事人身心受創,針對林男行爲警方也主動依誣告、妨害自由及妨害名譽等罪嫌進行後續偵辦。
警察局表示,警方辦案件以事實爲依歸,釐清事實過程尚需時間,在確認魏女等人無嫌疑後,即請當事人離去,並返回偵辦報案人誣告、妨害名譽及妨害自由等刑事責任。員警處置無違反程序,但請民衆返所過程中,員警說明不足之部分,日後將加強員警教育訓練。
法制局指出,若業者發生誤報情事,應積極與當事人溝通,提供必要的協助或補償,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也建議業者強化內部管理與監控機制,應先由專責人員進行事實查證(例如先行調閱監視錄影畫面),既可保存證據,也可避免因疏忽或誤解造成消費者困擾。後續如仍有爭議,或消費者如確實有其他衍生的損害,得檢附具體事證請求損害賠償,也可向市府提出消費爭議申訴,由市府協助爭取合理權益。
臺中「誠品480」表示,將與保全公司及品牌廠商檢討改善處理程序,很抱歉造成顧客驚擾,會持續關懷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