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國民黨不只陳玉珍洗頭要佔公款」 吳沛憶遭求償150萬元判決出爐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中時資料照片,姚志平攝)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去(2024)年遭爆料打算將自己的國會研究室加裝盥洗設備,她出面否認爆料內容後,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在個人臉書張貼貼文稱「國民黨不只陳玉珍洗頭要佔公款」等言論內容,陳提告求償150萬元,臺北地院認爲,吳的言論是與公共事務相關,言論發表前經合理查證程序,判決免賠。可上訴。
陳玉珍提起民事訴訟主張,2024月9日遭週刊爆料她打算在立法院個人研究室內裝設盥洗設備並自行使用,她雖立即發佈四點聲明否認,並在當天帶媒體參觀其平時洗頭地點即立法院美容院澄清,但立委吳沛憶在個人臉書張貼貼文稱「國民黨不只陳玉珍洗頭要佔公款」等言論內容。
陳說,吳的言論指摘她,使不特定人誤認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已嚴重侵害她名譽權,造成她精神受有相當程度之痛苦,吳須賠償150萬元。
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爲,陳玉珍接受媒體受訪時表示其所在青島館是市定古蹟,所以也有請相關單位來研究,足認她確有欲設置盥洗設備,而與立法院總務處討論、實地會勘等事實,她是爲現任立法委員,且其所使用之研究室青島二館爲文化資產,管理維護、裝修維護研究室亦與立法院費用相乃涉及公衆事務領域之事項。
北院認爲,吳的言論是與公共事務相關,言論發表前經合理查證程序,依吳所提出參考之證據資料,客觀上合理相信其言論內容爲真實,依卷內證據以觀無法認定吳有明知或重大輕率之惡意情事,得認已阻卻侵害名譽權之違法性,陳玉珍是請求吳給付150萬元,爲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