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分局獲配新型酒測設備 暑期強化執法杜絕酒駕

▲新型酒精檢知器上線,成功警加強取締酒駕。(圖/記者楊晨東翻攝)

記者楊晨東/臺東報導

爲強化暑假期間的酒駕防制作爲,臺東縣警察局近期已將114年度新購的「QC-100多功能快速酒精檢知器」陸續配發各分局。成功分局此次獲配四組新型檢知器,顯著提升第一線員警在路檢與交通稽查勤務中的篩檢效率與精準度,藉此提升防制成效、守護用路人安全。

暑假期間,學生放假、民衆聚會活動頻繁,常爲酒駕高發時段。成功分局表示,將妥善運用這批新設備,規劃轄內「熱點」與「熱時」加強稽查,全面遏止酒駕行爲發生。警方也提醒民衆,根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刑法》規定,酒後駕車將面臨嚴厲處分。

**依規定,機車駕駛人酒測值達0.15mg/L以上,將處以新臺幣1萬5千元至9萬元罰鍰;汽車駕駛人則處以3萬元至12萬元罰鍰,並面臨吊扣駕照與道安講習等處分。**10年內若重複違規,處罰倍增;拒絕酒測者,初犯即罰18萬元並吊銷駕照,累犯加罰。

除行政罰外,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者,將面臨刑事責任。依規定,呼氣酒測值達0.25mg/L或血中濃度達0.05%以上即構成犯罪,最重可處10年有期徒刑及併科鉅額罰金。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將依再犯情節處以無期徒刑或高額罰金,後果嚴重。

成功分局長龔士哲強調,飲酒後切勿駕駛是對生命最基本的尊重。尤其在暑期聚餐飲酒增多的情況下,更應落實「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鼓勵民衆使用代駕、計程車或由未飲酒親友接送,確保自身與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