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菡走讀受傷 秀手臂抓痕照嗆:要辦就來

昨(30)日適逢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遭檢調搜索滿一週年,民衆黨於中正紀念堂捷運站口舉行「司法改革 公民走讀」活動,現場聚集逾百名羣衆,由於路權問題,警民爆發推擠衝突。(圖 / 取自陳智菡臉書)

昨(30)日適逢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遭檢調搜索滿一週年,民衆黨於中正紀念堂捷運站口舉行「司法改革 公民走讀」活動,現場聚集逾百名羣衆,由於路權問題,警民爆發推擠衝突。對此,民衆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秀出自己的手被抓傷的照片,並怒嗆,走上爬拒馬這條路,根本不是民衆黨所選擇的,「要辦就來」。

陳智菡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830原本的活動設計,是希望帶着大家在博愛特區走讀,深入瞭解臺灣民主史,畢竟民進黨政府口口聲聲宣稱「人民是頭家」,總統府是「人民的總統府」,開放並歡迎大家週末進府參觀,那麼人民在周邊走讀,應該是再合情合理不過,但30日當天卻連想走總統府外或官邸附近的人行道,也被拒絕。

陳智菡指出,當時實在太熱,自己想穿過拒馬,走在愛國西路的林蔭下,馬上就被多達十幾個警察輪番伸手把自己往後強推,當下沒有感覺,回到地面才發現手臂上、脖子上都有抓痕。她提到,自己隔着拒馬,看到拒馬後、自己正前方的警察,手上抓着自己的項鍊,在豔陽下閃閃發光,當時想叫對方歸還,但羣衆再也無法忍耐,因此向前推進,在陣陣推擠中,「那條項鍊已經不再屬於我,但我至少可以繼續爭取我的路權」。

陳智菡點出,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7和28條,警察在特定情況下可以進行封路,但必須是基於防止或排除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個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的現行行爲或事實狀況,才能採取這些必要措施,並且以其他機關無法或不能及時制止、排除爲限。難道,人民走讀危害公共安全?有何理由,非排除封鎖不可?

「路本來就是給人走的,那是我們的權利,總統再大,也沒有指揮警察要人民繞路的權力」,陳智菡怒嗆,要攻擊走讀變調、政治追殺,民衆黨早就習慣了,但要知道,走上爬拒馬這條路,根本不是民衆黨所選擇的,「要辦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