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瑩罷免不實連署案涉偽文 許宇甄與黨工移屏東地院審理
臺北地檢署偵辦民進黨立委陳瑩罷免不實連署案,認定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人以發紅包方式指示黨工抄寫連署名冊,但許另涉民進黨原住民立委伍麗華不實連署案由屏東地院審理,2案有裁判上之一罪關係,今將許宇甄等7人併案屏東地院審理。
此外,陳瑩罷免不實連署案中,國民黨組發會組織部主任徐孟正共13名黨工偵查中認罪,檢方處分他們緩起訴,緩起訴期間1年,徐孟正須支付1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其餘12人各支付2萬元緩起訴處分金,13人都要參加法治教育課程1場次。
檢方調查,國民黨2025年初發動陳瑩罷免案,將提議人名冊2516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發現有218人死亡,另有不具原民身分或個資錯誤情形,向檢方告發。
檢方查出,許宇甄、組發會副主委黃碧雲、專委李得全、謝友光、編審隋承翰、柯達昱、志工團團長萬培傑7人針對陳瑩罷免案,涉嫌在2025年1月23日至2月2日指示黨工、志工抄寫名冊,提供加班黨工春節期間2000元的紅包,志工發給每小時150元的紅包,涉嫌僞造文書罪及個資法。
不過,檢方偵辦認爲,許宇甄等人另涉伍麗華罷免不實連署案,屏東地檢署起訴9人、案件由屏東地院審理中,許宇甄等7人涉嫌陳瑩罷免連署案,與屏東地院審理中的伍麗華案有裁判上之一罪關係,偵結將許宇甄共7人移送屏東地院並辦審理。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陳瑩。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