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庭上爆料前副市長「可能要」索賄 檢怒斥「極其藐視司法」

臺北地院第三度召開接押庭,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右)在庭審後遭裁定羈押禁見,沈慶京3日凌晨移送臺北看守所。(杜宜諳攝)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遭檢方起訴後,多次在法庭上都爆料他沒有習慣跟政府官員談錢,不然「郝龍斌時代」他就配合了,前北市副市長可能要索賄等,但檢方反嗆他惡意指摘證人索賄、極其藐視司法,不尊重我國司法程序,非予羈押,實難以期待其恪遵刑事訴訟程序,北院2日將沈裁定羈押。

檢指控,沈慶京刻意在檢方執行搜索後尚未完畢時,於2024年8月28日當日下午3時許,即大舉透過媒體發佈聲明文,否認本案犯罪事實,其欲透過媒體隔空喊話、積極串證之意,昭然若揭。

檢方還指沈慶京極其藐視司法,除於偵查中拒絕配合訊問外,尚有惡意指摘證人索賄、當庭脫褲、拒絕簽署偵訊筆錄、羞辱北檢法警等情,足證沈慶京自始不尊重我國司法程序,且他會透過各種管道影響證人證詞或與其他被告相互勾串,將大幅影響日後審理之進行與國家司法權之行使。

由於先前北院交保處分諭知「工作必須」之例外接觸事由,檢方認爲,將開啓沈慶京對其集團員工以工作爲名、行施壓之實之終南捷徑,尚難有效防範勾串風險,且現今通訊軟體及網路發達,沈慶京當可輕易在公權力難以發現之情況下與共犯、證人勾串,有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