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請長病假 桂宏誠:應辭職

監察院長陳菊身體有恙,因病請假,迄今已超過4個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監察院長陳菊身體有恙,因病請假,迄今已超過四個月。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前委員桂宏誠認爲不妥而應辭職。前監察委員仉桂美說,太長時間不恰當,請假期間如何行使職權?監院迴應,陳菊請假按規定,一切合法。

陳菊因治療腦血管阻塞在高醫住院、復健中,告病請假已超過四個月。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表示,陳菊請假均依照相關規定辦理,一切合法。至於外傳陳菊請親人代爲遞出辭呈,由於監察院長任免權屬總統權限,監院無任何相關消息亦無任何評論。

監院人士表示,陳菊從四月起已經向監察院請延長病假,依照公務員請假規定,二年任職時間延長病假不得請假超過一年,陳菊的任期可以到明年七月卅日卸任,若按照請假時間推算,不會超過延長病假規範。陳菊以繼續請假方式,有積極復出準備,而非請辭。

桂宏誠表示,一般做法,對於政務官也適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這卅年來,沒碰到一個院長請病假這麼久而仍在職。政務官請假跟事務官還是要有區別,就看她自己有無覺悟。

桂宏誠說,陳菊請長病假不太妥當,若她認爲自己的工作重要,院長的職務對整個國家有貢獻,其實這時該辭職了。

仉桂美表示,政務人員較不適用事務官請假規則,政務人員本就要對政策或自己的職務負責,因職務是公器,有其權責所在。太長時間不恰當,請假期間如何行使職權,顯然無法行使。政務官要做的應該是,對公器負責,讓人民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