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請假已5個月 銓敘部:病假28天 可以申請延長1年
針對外界關注監察院長陳菊病請假至今已5個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5)日在立法院質詢時提到,院長級的政務官員的病假時限可以多長;銓敘部政務次長懷敘表示,公務員有28天病假,如果病假請滿還無法恢復上班,可以申請延長病假,2年內可請1年,全國公務員都全部適用。(姚志平攝)
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5日赴立法院備詢。(姚志平攝)
監察院長陳菊去年底因流感到高醫治療,隨後又發現其右側腎臟長腫瘤且有腦血管阻塞情況,因病請假至今已5個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5)日在立法院質詢時提到,院長級的政務官員的病假時限可以多長;銓敘部政務次長懷敘表示,公務員有28天病假,如果病假請滿還無法恢復上班,可以申請延長病假,2年內可請1年,全國公務員都全部適用。
立法院司法及法治委會今(5)日審議《公務人員保障法》以及《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等相關官員前往現場備質詢。
吳宗憲質詢時,雖表達希望陳菊可以早日康復,但對於陳菊已請病假5個月,且外界也關注像是院長級別的政務官請假時限可以多長,是否有相關規範,是否過去有請假這麼久的案例。
劉建忻表示,沒有這個印象;而銓敘部政務次長懷敘則說明,依照「公務員請假規則」,病假有28天,如果病假請滿還無法上班的話,2年可以申請延長病假1年,目前這套制度全國公務員都全部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