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無照正妹寫狀出庭全都包 律師男友撐腰陪撈金也GG了
▲北市一名陳姓女子未具律師執照,卻與擁有律師資格的陳姓男友合夥開設法律事務所,涉嫌違法執業長達5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近期律師界醜聞頻傳,北市驚爆一對「真假情侶檔」聯手違法開律師事務所。陳姓女子未具律師資格,卻與擁有律師證書的陳姓男友合作,以自己名義設立事務所,2人合夥經營、分工接案、撰狀、出庭,非法執業長達5年。士林地檢偵結,依違反《律師法》起訴2人,並請求法院沒收或追徵不法所得。
起訴指出,2人自2018年至2023年間,先後以「太X國際法律事務所」與「X勝國際法律事務所」之名對外營業。陳女負責設立登記、出資租屋裝潢與聘助理,也透過臉書社團與粉絲專頁主動招攬案件;陳男(現已分手)則負責書狀撰寫與出庭應訊。事務所收入依雙方招攬來源不同而有分潤比例,例如若由女方招攬,收入由她分得7成、男方3成;若男方招案則由其全數取得,女方不介入。
然而,陳女明知未持有律師證書,卻實質執行律師業務,且供稱並未領固定薪資,而是直接掌控事務所財務,安排業務拓展、人事、租金、管銷費用等,與陳男明顯存在分工合作與利潤共享,屬實質合夥關係,構成《律師法》第129條所定「無證設所、合夥營業」違法行爲。
▲長相清秀陳女未具律師資格卻與擁有律師證書的陳姓男友合作開事務所接案。(圖/翻攝自Facebook/當事人)
儘管2人於偵查中未完全否認合作經營,卻皆聲稱對方纔是主要執行者,企圖撇清責任。陳女辯稱僅提供場地與行政協助,男方則稱她並非員工、僅負責接洽客戶與網站經營。檢察官認爲2人說法皆迴避核心違法事實,與多位證人供述、對話紀錄、帳戶資料及實際承辦案件內容明顯矛盾。
且根據陳女具體委任案件,包括處理再議聲請、訴訟代理、撰寫告訴狀與家庭事件等,收費自數萬元至數10萬元不等。例如其中1名客戶三度匯款合計66萬元至陳女銀行帳戶,另有委任案件單筆高達28萬。
雖檢方未統整列出總金額,但根據附表與帳戶交易資料,至少已涉及數百萬元金流,且幾乎均流入女方帳戶,再依分潤比例轉匯男方。
檢察官強調,2人行爲持續5年、案量衆多、金流實際,屬反覆執行營利行爲的「集合犯」,不僅嚴重破壞律師制度正當性,更動搖民衆對法律專業的信任,請求法院依法沒收或追徵其不法所得,杜絕類似行爲再犯空間。
事實上,陳女曾於2020年間在男友的法律事務所擔任法務長時,與另名李姓女子聯手犯下投資詐欺案,對外謊稱可投資企業貸款與法拍屋轉租套房,並以「穩賺不賠」話術誘騙吳姓民衆多次匯款,總金額高達250萬元。
實際款項實際全數被用於償還私人債務與個人開銷,根本未投入任何投資。法院認定陳、李姓女子共謀詐財、態度卸責且情節重大,判處李女10月、陳女8月徒刑,並命沒收犯罪所得共210萬餘元,其中陳女部分爲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