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報廢繳銷 監理網擴大8類車線上申請
監理服務網「車牌報廢與繳銷線上申請服務」擴大適用對象範圍。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交通部公路局今起擴大監理服務網「車牌報廢與繳銷線上申請服務」服務適用對象範圍,增加自用大型車和微型電動2輪車車主,及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等汽車運輸業者,只需登入會員即可線上提出報廢或繳銷申請,同時繳清汽燃費及交通違規罰鍰,並於10日內將號牌郵寄回監理所(站)即可完成登記,系統同時會寄送報廢證明供車主留存。
公路局表示,爲持續提升監理業務申辦便利性,前已推出「車牌報廢與繳銷線上申請服務」及「車輛回收服務一站通」線上服務,機車及自用小型車車主隨時隨地均可辦理報廢或繳銷登記,不再受空間及時間限制,自2020年底推動至今,已完成約60萬件申請案件。
爲擴大嘉惠更多族羣使用「車牌報廢與繳銷線上申請服務」線上服務,自今年8月12日起,增加開放自用大型車、營業車及微型電動2輪車車主申辦「車牌報廢、繳銷」線上服務,將可大幅節省民衆臨櫃洽公及往返公路監理機關時間。
另外,自用大型車車主及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等汽車運輸業者如同時有車體回收與車籍報廢需求,則可透過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車輛回收服務一站通」提出申請,一次完成車體回收與車籍報廢。
公路局提醒,民衆於線上申請後,須於10日內寄送號牌寄回監理所(站),逾期未寄回者將以退件處理,民衆須再次於線上申請及寄送號牌方可完成登記。
此外,完成報廢或繳銷登記車輛,不得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如違規上路,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