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遭討維修費 球棒哥喊「洞敲大一點再修」!下場慘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已婚男子阿強(化名)去年8月間與駕駛A男發生擦撞,對方因車輛受損要求維修,他竟手持球棒聲稱,「既然要付錢修,那就拿球棒將洞敲大一點再修」,結果反而害慘自己。刑事部分阿強被臺南地院法官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民事部分則被判應賠償A男2萬元。
▲A男向阿強求償維修費用,阿強卻拿出球棒恫嚇要把洞敲大一點再修。(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強去年8月31日開車行經臺南市某路段,因與A男的車輛發生擦撞,導致A男車輛受損,他不滿被要求付錢協助維修,竟拿出球棒恫嚇,「既然要付錢修,那就拿球棒將洞敲大一點再修」;接着又不顧妻子勸阻,在雙方等待警察到場處理之前,衝到A男的車子旁邊徒手拍打車窗、大吼大叫。
A男擔心發生危險,乾脆直接開車駛離現場,隨後自行前往警局報案。刑事部分,臺南地院法官認爲,阿強遇到行車糾紛,竟未能理智控管情緒,以上述衝動方式恐嚇A男,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但未能與A男達成和解或獲得諒解,於是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民事部分,A男向阿強提告求償2萬元精神慰撫金;阿強經臺南地院合法通知並未出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最終,法官判處阿強應賠償A男2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