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白目!當警車是空氣 皮卡車「三項違規」慘了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汽車駕駛11日下午搶快違規,不僅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還未打方向燈直接紅燈右轉,危險行徑全被巡邏員警目擊。(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汽車駕駛11日下午搶快違規,不僅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還未打方向燈直接紅燈右轉,危險行徑全被巡邏員警目擊,警方開出3張罰單。(圖警方提供/簡銘柱翻攝)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汽車駕駛11日下午搶快違規,不僅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還未打方向燈直接紅燈右轉,危險行徑全被巡邏員警目擊。但因該路段車流量大,警方考量追車恐引發更大風險,事後依行車記錄器影像逕行舉發,最高可開罰7200元。
警方表示,昨11日下午2時29分,當時巡邏員警停等紅燈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駕駛疑似搶快,不僅違規跨越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更無視紅燈直接右轉,且全程未打方向燈,險些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
警方表示,由於該路口人車流量大,若當下鳴笛追車,恐導致駕駛慌亂釀成更大事故,因此員警選擇記錄違規事實,返回駐地後調閱影像,確認違規行爲明確,依法開單舉發。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該名駕駛涉及「不按遵行方向行駛」(跨越雙黃線逆向)、「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及「紅燈右轉」3項違規,分別可處600至1800元、1200至3600元及600至1800元罰鍰,合計最高可罰7200元。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右轉不僅危及自身與他人安全,還會面臨重罰,切勿貪圖一時方便而違規。此外,若遇警方執法,應配合停車受檢,避免因逃逸衍生更嚴重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