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7歲女童4年前遭性侵遇害 惡狼欠網貸犯案已執行死刑
▲4年前性侵殺害7歲女童的餓狼已被執行死刑伏法。(圖/翻攝深圳新聞網)
文/香港01
2021年,湖南長沙7歲女童慘遭性侵殺害,兇手朱佳琦故意殺人罪及強姦罪罪成,被判處死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覈准罪犯朱佳琦死刑。朱佳琦已於6月6日被執行死刑。
《紅星新聞》報導,6月22日,女童父親張先生稱,前幾日接到法院來電稱罪犯已被執行死刑。家屬一直的訴求是執行死刑,他們和罪犯沒有矛盾,「認都不認識,法院說是他借了網貸。」
2021年10月30日,7歲女童張某某騎單車出門玩,後於長沙師範學院附近走失,失蹤兩天後,女童遺體於11月1日被尋回。家屬稱,當時先尋回單車,最終在距單車幾百米遠的一片樹林中尋回女兒,發現她衣衫不整。附近村民介紹,女童是家中幼女,一家人是農民,沒有在當地結仇。
案發後,長沙警方曾發佈協查通報,懸賞10萬元(人民幣,下同)通緝朱佳琦。11月2日凌晨2時許,警方拘捕朱佳琦。經審訊,朱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朱佳琦1997年9月生於安徽省碭山縣。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判文書顯示,經審理查明,2021年8月,朱佳琦跟隨父親來到長沙縣星沙地鐵站做水電安裝工作。因欠網貸,心感煩悶。2021年10月30日早上,朱佳琦遊蕩到長沙師範學院附近遇到女童張某某,他幫女童修理單車後,以看兔子爲名騙她到樹林邊,以殘忍手段致其死亡,後逃離現場。
法院公告顯示,朱佳琦誘騙被害人張某某到樹林邊,將她推倒在地,捂其口鼻並勒住頸部,將她抱入山溝下的樹林中,實施姦淫後逃離。張某某因被扼、勒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法院認爲,朱佳琦因生活不順,欠下一萬元網貸心生煩躁,在外遊蕩的過程中,偶遇不滿8週歲的被害人,見四下無人,爲發泄其煩躁情緒,殘害沒有反抗能力的被害人,並對她實施姦淫,其罪行極其嚴重,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極大,本院決定對其不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判決朱佳琦犯故意殺人罪和強姦罪,決定執行死刑;朱佳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46437元。一審判決後,朱佳琦未提出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覆核後,同意對朱佳琦的判決,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覈准罪犯朱佳琦死刑,並向本院下達執行死刑命令。本院遵令於2025年6月6日將罪犯朱佳琦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本文獲《香港01》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