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馬國女大生命案!更一審一致決判死也沒用 最高法院竟撤銷

殺人犯嫌樑育志(中)歷審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中時資料照片)

5年前來臺求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男子樑育志性侵殺害後棄屍山區,魂斷異鄉,一審及二審判死,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審合議庭3位法官也依憲法法庭對判死要求,「一致決」判決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爲,死刑判決適用法條及量刑可有違誤,撤銷死刑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認爲,更一審依照想像競合犯,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處死刑,但法律實務見解認爲,應該依強盜、性侵殺人罪依數罪併罰判刑;更一審認定樑計劃殺人且性侵,但依卷證資料,樑有可能是計劃性侵後再升高犯意殺人;教誨師認爲樑有矯正可能性,更一審爲交代這個對他有利的量刑理由,因此撤銷發回更審。

2020年10月28日晚間,樑育志隨機挑選落單的鐘姓女大學生,將人強行拖走性侵殺害後棄屍,所犯強制性交未遂、遺棄屍體罪分別判刑2年10月、2年定讞,合併執行4年4月徒刑;至於強制性交殺人罪部分,一、二審均判處死刑,撤銷發回更審後也判死,但被最高法院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