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追蹤/直播電商成長迅猛 賣貨模式重塑零售生態
在社羣平臺上,網紅常用生動有趣的介紹、令人心動的折扣及簡單下單流程吸引觀衆購物。聯合報系資料照
隨着疫情逐漸消退,臺灣網路零售市場持續增長,但成長速度大幅趨緩。根據經濟部統計處的數據,2024年臺灣網路零售市場規模達6,533億元,年增率僅2.65%,與2020年高達30.91%的成長率相比,增幅明顯縮小。此外,網路零售在整體零售市場的佔比,已從2022年的13.93%高峰下滑至13.46%,顯示電商市場已從高速成長進入穩定發展階段。
疫後電商市場增長放緩及競爭加劇,對國內電商業者帶來極大壓力,2024年臺灣電商龍頭momo全年營收達1,125.6億元,創歷史新高,但年增率僅3.0%,遠不及過往的雙位數成長。大型電商業者如PChome和Yahoo!分別出售部分股權給統一集團,創業家兄弟(松果購物及生活市集)亦出售股權,轉讓經營權,在如此嚴峻的環境下,卻有電商業者異軍突起,成爲零售市場的新亮點,那就是直播電商。
在社羣平臺上,網紅常用生動有趣的介紹、令人心動的折扣及簡單下單流程,打造出結合娛樂與消費的購物饗宴,讓愈來愈多消費者習慣在收看直播時購物。根據麥肯錫(McKinsey & Company)預測,2026年全球直播電商銷售額將佔所有電子商務的10%至20%。依據直播系統服務商估計,臺灣直播電商透過社羣平臺直播銷售創造的GMV(成交總額)超過450億元。
圖/經濟日報提供
直播電商改變消費者網購習慣,過去消費者習慣在電商網站上透過搜尋與推薦來挑選商品,如今許多人開始轉向觀看直播,透過主播的介紹來決定購買。這樣的轉變使傳統電商圖文式銷售方式逐漸失去吸引力。
另外,直播電商的購物流程更加直覺,消費者可以一邊觀看直播,一邊即時下單,而無需跳轉至其他購物網站,這種娛樂加消費一體化的購物體驗,讓直播電商大受歡迎。
臺灣直播電商的發展與社羣媒體興起有很大關係,Facebook直播佔整體直播銷售額超過九成,消費者在直播留言區輸入「+1」即可完成購物訂單,系統自動處理訂單資訊,直覺又好用帶動直播電商的快速發展。
直播電商可簡單區分幾種模式:第一種是導購銷售模式,企業與「直播平臺」簽約,由直播平臺所合作之直播主,協助推銷商品或服務,將消費者導向直播平臺的網店購買商品,直播主收取約定報酬或依商品銷量收取酬勞分紅,如TikTok Shop、17直播。第二種是品牌合作模式,企業與「直播主」簽約,請直播主於直播活動中露出商品資訊,協助推銷商品或服務,將消費者導向企業網購商品,即所謂業配、置入性行銷、代言等,直播主賺取代言費用,如Youtube網紅於頻道直播影片,並於資訊欄附上品牌連結。第三種是直播帶貨模式,直播主直接向供應商進貨,運用個人帳號或粉絲專頁直播銷售商品,引導消費者到直播主個人網店購物,直播主賺取進貨成本與出售價格間的價差。
直播電商提供娛樂化的消費體驗,加上即時參與互動及直覺化的購買流程,還有限時優惠與即時銷售刺激,讓直播電商快速成長。隨着AI、大數據與影音技術的進步,未來直播電商將朝「智慧化」與「個人化」發展,例如:透過用戶數據推薦專屬商品、虛擬主播結合AR技術打造沉浸體驗。當傳統電商與直播電商的界線逐漸模糊,直播電商不再是小衆的銷售模式,而是重塑零售市場的新勢力。
許多電商平臺業者也積極跟上潮流,透過創新經營模式與科技應用,確保自身在新零售時代的競爭優勢,例如:momo、蝦皮整合直播功能,讓消費者直接在電商App內觀看直播並即時下單,進一步提升購物體驗。
然而,直播電商的快速發展也帶來一些挑戰。像是有些業者爲促銷而誇大產品效果,甚至涉及虛假廣告,衍生許多消費爭議。建議政府加強法規宣導與產業輔導以提升業者法遵意識,讓市場運作更透明,保障消費者權益,讓直播電商市場能夠健康發展,帶動臺灣零售產業邁向新世代。(作者是商業發展研究院國際數位商業研究所組長)